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1-10-15 10:51:22憲法23條明文規定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你們是國中沒畢業?連這都不知道?
民主國家,要都更當然照程序來啊
大不了就發動公投啊
動不動就扯中共都是什麼樣的人?
整天在那邊財產權財產權,是想被燒死就是了?
還在那邊扯什麼不方便咧
方不方便你說了算喔?
況且都更還是會給錢補償啊,講的好像都更是平白無故沒收私人財產一樣
在我看來,這件事情就應該交付公投,直接看看台灣人的決定啦
如果不通過,那也沒關係,以後就是繼續燒
所以說,憲法都說明政府可以強制徵收新屋防止社會危難
作者:
s555666 (螺蟲)
2021-10-15 10:54:00圖利建商,有網軍宣傳就變成公平正義了
正常人 看看南鐵就知道 就算99.99%同意強制執行也是整天靠北政府極權
作者:
patiger (唉)
2021-10-15 10:55:00你是在崩潰什麼?現行就是你強制下去就是被告到脫褲了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1-10-15 10:56:00你先叫柯文哲強拆社子島看看阿
作者:
patiger (唉)
2021-10-15 10:57:00要不然社子島看來也符合阿,阿北要不要來一下~
看一堆北七在那邊嘴砲 好療育嘴砲都更一群窮人 都什麼更 雙北才玩得起
作者:
lwamp (堯堯)
2021-10-15 11:02:00國民黨拆是獨裁 民進黨拆是進步 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smiles0113 (風起的日子) 2021-10-15 11:08:00
叫韓白粉去單挑釘子戶啦! 有本事自己去做
作者:
gunng (暗黑檢察官)
2021-10-15 11:09:00都更會給錢補償 住戶就會乖乖都更就好了現實是有人只是租戶 有人只是地上權 收了補償他就沒地方住了他當然不願意都更
作者:
markx (馬克)
2021-10-15 11:13:00燒了都更更快 高招高招
作者:
n1amarrr (湊莉久石讓)
2021-10-15 11:31:00這是要公投決定拆誰家嗎?
作者:
tcod (圈)
2021-10-15 11:39:00憲法23是在講憲法保留 與法律保留事項 法盲胡扯一通
作者:
faiya (Dis)
2021-10-15 12:21:00都更給錢補償??哪來的資訊??一般都更還要自己掏腰包請建商蓋房,你以為這麼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