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21-10-15 11:45:07其實我看的不是馬英九贏不贏
他被告了三百案(這就是塔綠班)
已經不差這一案
我看的是啥不知道哪個人發明的"已善盡查證之義務"這種說法
自從這個例子出來後
類似的官司很多次都提到這個說法
結果是
有時只要被告提出說事前有多問幾個人
也是"已善盡查證之義務"
然後就可以過關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6-03-19/71304
陳敏鳳一審就是這樣過關的
當然
也有遇到不吃這套的法官
其實我的標準很一致
如果是道聽途說(不是道聽塗說)而沒有切確的證據
本來就應該歸類為毀謗
不管被毀謗的是誰
以前我認為就算毀謗成立
不過這幾年中華民國的司法這"已善盡查證之義務"的發明讓我大開眼界
跟政黑當初發明"謾罵但沒指向性"一樣可笑~
※ 引述《DDDDRR (QQ)》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015/TLNV5OHEOVAZ3BC6OWTGA3TB3E/
: 2.新聞來源︰
: 蘋果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 馬英九贏了!名嘴誣指收2億政治獻金 判賠60萬+登報道歉確定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 資深媒體人陳敏鳳2015年1月撰文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於2008年透過親信幕僚,向聯電榮譽副
: 董宣明智等12名電子業人士收受共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控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 。一、二審均認為此事可受公評,判馬敗訴,但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改認陳女未盡合理查證
: 義務,逆轉改判她要賠償馬60萬元,還要在《聯合報》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最高
: 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 陳敏鳳當時在《美麗島電子報》撰寫標題為「馬英九總統收受違法政治獻金,抓到了?!」
: 文章,寫道:「根據知情人士透露,段宜康所指的這場聚會,是在2007年舉行,一共是12個
: 人參加,共同湊了2億元,交給了跟隨馬英九總統非常長期的幕僚,這位幕僚非常低調,跟
: 馬英九身邊長達數十年,外界卻對他的名字並不熟悉。外界曾經質疑這筆錢是否交給了馬英
: 九總統,若以與會人士透露,這筆錢是透過這位人士負責接觸和聯繫,這筆錢一定會交給馬
: 英九手中,毫無疑問,只是馬英九如何運用則不可而知。」
: 文章還提及:「因此,這場12人密會共有6人是確定名單,1人是很可能的名單,而發起人是
: W先生,而分配的金額也有明確的安排,其中宣明智以老大之姿在2億元中認捐了8000萬元,
: 其次是矽品林文伯認捐了5000萬元,其餘剩下的7000萬元則由其他的人分配;當時聚餐後,
: 還由馬總統這位親信幕僚安排到陽明山的市政府溫泉泡湯,雖然當時馬英九已經卸任市長,
: 但借用市長溫泉並不困難。」
: 馬英九認為陳敏鳳影射他收受鉅額金錢,且有圖利相關電子業者之心,導致他的社會評價、
: 名譽都受到嚴重貶損,陳未舉證證明她所指控的內容是真實的,也沒經過合理查證,因此向
: 她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 陳敏鳳主張政治獻金之事經過親民黨前立委劉文雄(已歿)、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在電視上傳
: 述,眾所周知,而她在撰寫文章前,曾向劉文雄查證,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法院一、二審都
: 認為此事可受公評,判馬敗訴,但更一審出現大逆轉,合議庭認為,劉文雄、段宜康在新聞
: 台節目的談話內容,均無陳女文章所提到的參與人數、認捐金額、分配等細節,且與陳女向
: 劉文雄查證所得不同。
: 更一審認為陳女是資深媒體工作者,明知透過電子報發表文章具有一定的輿論影響力,卻撰
: 文指稱馬英九收受宣明智等人非法政治獻金,影射馬圖利相關電子業者,造成馬的品德、操
: 守、廉潔受到公眾質疑,陳女沒有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侵害馬英九的名譽權,因此2020年4
: 月逆轉改判陳敏鳳須賠償馬英九60萬元,並須在《聯合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 先前更一審判決出爐後,陳敏鳳曾說:「完全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我的文章內容與特偵組
: 當時查出的主要事實相符,劉文雄生前也曾出庭證稱有接受我的查證,2億元之說也是事實
: ,只是細部金額可能有出入,但我確實已盡到新聞記者合理查證義務。」(丁牧群/台北報
: 導)
: 5.附註、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備註 ※
: 逆轉勝==
: 馬英九是不是這種官司還沒說過阿
: 果然話不能亂說
: 唉
: 不過政黑只會說法院是誰開的
: 817們氣噗噗
: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