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城中城大樓惡火奪走46條人命,16日下午舉辦招魂儀式,場面哀戚;此外,不少住
戶也因大火頓時失去住所,市長陳其邁指示社會局提供30天短期旅館安置、再協助依親或
租屋補助半年9萬元,全力協助受災民眾,他強調,城中城大樓以整體公共安全做最優先
考量,以專案處理,不排除強制拆除。各界愛心也湧入,至15日止捐款共174筆,總計1,4
51萬8,792元。
太令人驚訝了!我們的法規到底是什麼樣子制定的,都已經燒成這樣子了還可以不拆?還
必須要用「專案」才能處理?
按照現行法令難道這個樣子是可以不拆的嗎?我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