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good (nogood)》之銘言:
: 原本總統選舉都是三月的第三個週六選
: 選完520就職
: 2012馬英九為了省錢,把總統大選挪到一月跟立委一起選
: 2016、2020就一直延續這個制度
: 一月大選對DPP的好處就是大學生期末考結束
: 剛好返鄉投票順便放寒假
: 這對KMT很傷的,因為大學生總統不投KMT
: 連帶DPP的立委候選人就跟著水漲船高
: 3Q就是順風而起的。
: 現在DPP修憲方案有意把下一屆的總統任期提早到2028/2/28結束
: 也就是以後都是一月總統綁立委選舉
: 馬英九是不是國民黨的罪人啊!
不能這樣講
馬當初是打著*縮減選舉經費*的大旗這樣搞的
而且當初國民黨的心態也是
*綁著一起選讓DPP死透*
只是時代變遷風水輪流轉打破國民黨的如意算盤
變成戰術執行成功的是DPP
我覺得馬這樣做產生的問題不是這個
而是損失*施政期中考*這個概念
如果各位還有印象,在改制之前,最為人詬病的就是
*年年有選舉*
里長、鄉鎮市長、鄉鎮民意代表、議員、縣市長、立委、總統
幾乎年年都要選
壞處就是浪費一堆經費,年年都有選舉
好處就是
*首長級官員(鄉鎮市長、縣市長、總統)
固定一段時間都要面臨施政期中考檢驗民意*
施政可以踩煞車皮
在馬要改制的時候這就是某一派的主張
不像現在
幾乎無法透過選舉反應民意檢驗*總體*施政
(罷免是檢驗個人,公投是議題戰,對我來說都不算)
或是中央施政反而會帶衰地方選舉
但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畢竟中央跟地方專業分工不同
這點在邏輯上說不通
然後改制後選舉時程是極度畸形的34+14
地方選舉宣洩完之後馬上就要進入中央級選戰
在14個月裡選民的政治熱誠炒到極高
選完進入長達34個月的政治冷感期
這是叫選民只要14個月內關心政治就好嗎?
真的要動手修正,不管憲法層級的政府體制議題
個人認為至少要做到以下2點
1.壓縮所有民意代表(鄉鎮代表、議員、立委)的行政立法流程
讓民意代表2年選一次,讓首長級都有期中考
(一起選也無所謂,重點是要有期中考)
2.選舉時間往24+24靠攏
這樣才比較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