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關於跨性別對世界的無理要求–免術換證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1-11-11 12:27:09
1.轉錄網址︰
https://pomeloswarehouse.blogspot.com/2021/11/blog-post.html
2.轉錄來源︰噗浪–柚子旅人
3.轉錄內容︰
默默「換」走台灣女性的安全空間:不知情下推動的免術換證
2021年9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作出了一個判決: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應該要允許小E
(生理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在「未進行摘除性器官下」,變更為女性的戶籍身分登記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75 號)。隨後,在10月16日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
盟(以下簡稱伴侶盟)舉辦的跨性別免術訴訟說明會上,伴侶盟表示:歡迎各位跨性別的
朋友來找我們一起提出訴訟,我們會挑選適合的案子進行訴訟,累積更多的勝訴案例*1。
這似乎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會有越來越多未進行變性手術的生理男性,取得女性的戶籍
身分證登記,合法享有法律上生理女性的權利,例如請生理假、申請進入女宿女監、與原
生性別女性的選手一同在運動場上競技。伴侶盟打算盡可能低調地在大眾發覺以前,一邊
訴訟的同時一邊引進一個爭議性在國外也極為重大的法案──台灣社會準備好面對這樣的
衝擊了嗎?
本文目的在使不知道此議題(伴侶盟「無配套」推動無術換證及自由換證)的人介紹相關
爭議為何而來,什麼是跨性別(並不只是你想像中,《丹麥女孩》的莉莉)、伴侶盟的主
張是什麼,跨性別運動在國外引發什麼爭議,為什麼有部分原生女性對於開放無術或自由
換證感到恐懼,還有如果我們反對伴侶盟的做法,我們還可以怎麼辦。
本文的目錄如下:
伴侶盟與支持者的主張
 ─跨性別者的定義
 ─伴侶盟的主張:免術換證、自由換證
 ─支持者的說法:友善空間=歧視?
國外跨權運動的現狀與爭議
 ─原生女性空間的消失
  女監裡的性侵案
  女子更衣區與女子美體工作室裡出現的「女屌」
  婦女庇護所裡的女性
 ─女同志的新問題:「你沒試過雞雞,怎麼知道不喜歡?」
 ─女子運動競賽:這是屬於誰的榮耀?
 ─月經人、陰道人:「女性」詞彙的抹消
在台灣是怎麼開始的?爭議事件的起源
 ─無術換證案
 ─長庚女宿案
對伴侶盟的提問:配套在哪?
伴侶盟與支持者的回應
國內跨性別法制研議現狀
我們還可以怎麼做?
先建立前提:因為男性(male)與女性(female)先天生理條件的不對等,男性與女性相
較有壓倒性的力量優勢,因此以下本文著重在討論無配套開放跨女(即Male to Femle,
縮寫MtF,原生性別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的人)進入生理女性專屬場域(包含物理空間
如女宿女監,以及女子運動比賽等)帶來的衝突。相較之下,因為跨男(Female to Male
,FtM,原生性別女性、自我認同為男性的人)不具有先天生理條件的優勢,生理男性對
跨男進入他們的場域時,若要進行排除或是要在競技比賽中贏過跨男實際上並非處於弱勢
,因此本文不進行跨男相關論述。
註:male/female在英文上是指生理性別,man/woman則同時帶有社會性別的意味;同時
sex是生物的性別,gender是社會性別,提供各位有興趣查看相關原文討論時能注意一下

註:因為跨性別理論與相關論述是由外國開始發展,因此本文會包含不少英文術語,但會
盡量以合適的翻譯呈現並加上註解,請多多包涵。
伴侶盟與其支持者的主張
什麼是跨性別者?
如果不特別去搜尋相關資料,講到跨性別者,多數人想到應該是類似《丹麥女孩》中的莉
莉,一個女性的靈魂裝在男性的身體裡,或是反過來男性的靈魂裝在女性的身體裡,對此
感到痛苦並尋求解決,想要改變自己生理外觀的人。
然而實際上,依據維基百科的定義,「跨性別(英語:Transgender)人士的性別認同或
性別表現與他們出生時指定性別不同。……「跨性別」是一個傘式術語:除了包括性別認
同與出生時的指定性別相反的人(跨性別男性、跨性別女性),它還可能包括不完全歸屬
於傳統上的男性氣質或女性氣質的人(性別酷兒或非二元性別人士,包括雙性別、泛性別
、流體性別、無性別)。……跨性別的定義可廣泛至包含變裝人士。跨性別者可能會認為
自己是異性戀者、同性戀者、雙性戀者、無性戀者,也可能拒絕給自己的性取向貼上標籤
。「跨性別」一詞也與雙性人有所不同,該術語描述的是天生具有「不符合男性或女性身
體的典型二元概念」的生理性別特徵的人。」(檢索日期:2021/11/4)
丹麥女孩的莉莉,其實只是「跨性別」這個家族底下的其中一種,是有性別不安(
Gender Dysphoria,原稱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GID)的跨性別者(
Transsexual)。實際上的(廣義)跨性別者(Transgender),依據維基百科以及許許多
多的資料(可以搜尋「跨性別 傘式術語」)包含了除了較為人知的Transsexual以外,
還有其他的種類,例如:
1.Cross Dress(CD)異裝:純粹對變裝有動機者,並沒有對自己性別認知產生變化。
2. Autogynephilia(AG)幻想變性性興奮:因為性慾將自己幻想成女性,本質認同還是
男性,異性戀,但慾望(或自戀)驅使自己想像自己為女性而有轉換性別的渴望。
3. TG (Transgender)(狹義)跨性別:為了方便分類,這個詞在本文以狹義的方式約
定,這個類群是比較典型的情況,定義參考:(https://goo.gl/EEqznB ),根據一些近
代的研究指出,跨性別女性,簡稱跨女(MtF Male to Female 或稱 Transwomen)的大腦
結構天生比較接近原生女性,在生理性別與認知性別不相容的其況之下,會對男性特徵與
性器感到不適,醫學稱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原稱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GID)參考: https://goo.gl/gn6eZx 可能希望進行荷爾蒙補充療法
(HRT)參考 https://goo.gl/gFQr1o 或性別重置手術(SRS)俗稱變性手術 參考:
https://goo.gl/gyCUhG 這個類群是最典型的跨女。
註:Transgender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Transgender包含了其他如CD、AG、TS等族群
,伴侶盟推廣的跨性別相關法案即是以廣義Transgender出發(因不可能推動法案卻只關
注狹義Transgender、排除更積極尋求改變生理外觀的Transsexual);狹義的
Transgender是指有性別不安的人士,他們雖然有性別不安但是卻未必會積極需要進行變
性手術。可以說狹義Transgender更注重的是自我認同與社會性別,Transsexual則會希望
連同生理一起改變。*2
註:有人指出,「跨女的腦結構天生比較接近女性」的說法是個迷思。他們提出文獻,認
為男女大腦的確實有些差異(例如大小、灰質與白質的比例),但男跨女的腦和和同性戀
男性的腦比較相似,而不是和女性的腦相似;女跨男的腦和女同性戀以及原生女性類似。
並且人的大腦是會變化的(隨著像是職業或精神狀態或激素)(作者註:本文作者曾讀過
其他研究指出,成為計程車司機後,一個人的海馬迴會變得比控制組還大,可以算是類似
的參考研究)所以就算得知有個跨性別的腦和別人不同,也不能證明這個不同是天生的還
是後天造成的。
註:前面提及的GENID網站是由挪威、瑞典、丹麥、芬蘭的跨性別者家長與親近之人(
relatives)所創設,他們有小孩或身邊的人是跨性別者。他們沒有共同的信仰或政治傾
向,主張任何人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他們擔憂現在極端的跨權運動在跨性別相關研究缺
乏下,過早鼓勵青少年或孩子進行治療(例如賀爾蒙療法、青春期阻斷劑)會造成不可逆
的身心後果。本文作者日後可能會再另外整理一篇關於提早進行治療的文章,為避免失焦
,先暫且不提。
4. Transsexual(TS)變性別(人):與跨性別(Transgender)最大差異在於
Transsexual有強烈的生理變性驅動,會較積極尋求性別重置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SRS)
5. Bigender(BG)雙性別:具有明確的心理切換狀態的性別認同,認為自己同時兼具兩
種性別,與TS/TG不同點在於TS/TG只有一種性別認同。如果按照定義,雙性別與跨性別最
大差異在於會不會排斥原本的性器官。
註:中文無法表達出sex/gender的差異所以Transsexual和Transgender中文都是跨性別者
,然而gender是指社會/心理性別,因此Transgender可以理解為「未必排斥本身既有的生
理狀態,但是內在認定自己為另一種社會性別」
6. Intersex(IS) 雙性人:又稱間性人,俗稱「陰陽人」,是指生殖器官、性激素或基
因與典型男女不同的人。出生時可能原生兩種性器官。
7.其它非典型跨性別認同:流性別,泛性別,無性別等等。
(以上內容來自跨性別家族分類整理,檢索日期2021/11/4)
除了Transsexual以外,CD、AG和TG顯然和多數人原先以為的跨性別者有所差異。CD只是
單純喜歡變裝、AG是立基於性幻想而非性別認同,TG則是認為自己是另外一種社會性別,
但是對自己的生理條件未必排斥,因此如果單純以TS的情形作為預設,而在「無配套」下
推動跨性別者(廣義Transgender)的換證相關法案,甚至是無術換證,是否妥適是值得
思考的。
伴侶盟的主張:免術換證、自由換證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伴侶盟的主張。
1.取消強制手術
https://i.imgur.com/WoSaVIi.png
在伴侶盟的這則貼文中,最末尾提到:
「新的一年,伴盟期待世界各地的性別人權都能有所進展,更期盼台灣政府能正視歷年來
台進行國際人權公約審查的專家多次給出的建議:取消跨性別換證的強制手術要件,保障
跨性別公民性別認同的基本權利。」(檢索日期:2021/11/5)
2.取消精神科鑑定
https://i.imgur.com/iIszItL.png
伴侶盟的網頁中說:
「在現有性別變更制度中,醫療人員被賦予「把關者」的任務,但事實上醫生也瞭解性別
認同並非醫師核可,卻又被賦予把關任務,造成醫病關係的高度緊張與不信任。性別決定
應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醫生應是從旁協助的角色,而非施以治療、或「認證」當事人
的性別。
過去的政策研商會議曾有人提出應考慮當事人是否有婚姻或子女,如此建議並不符合性別
自決原則,一個人的性別和其婚姻關係、親子關係並沒有因果關係,德國過去曾要求當事
人變更性別前必須先離婚,此規定已被憲法法庭宣判違憲,因為婚姻權和性別認同的人格
權都是基本權利,國家不應該要求人民在基本權利之間做選擇。」(檢索日期:
2021/11/5)
美國紐約州律師、伴侶盟理事的劉千瑜在風傳媒的讀者投書中提到:
https://i.imgur.com/M6ak63X.png
「未來規範的建議:綜合WPATH(世界跨性別健康專業協會(World Professional
Association for Transgender Health)與其他國家政策,最佳的政策方向是由申請人選
填適合自己的性別註記,如同美國護照的性別註記更改規範,以及華府就駕照與州政府證
件的政策。」(檢索日期:2021/11/5)
3.自由換證
https://i.imgur.com/9MnvNvU.png
伴侶盟在這則貼文中表示:
「伴侶盟呼籲政府應盡速取消強制手術規定,並且以 #自由換證 為最終目標。還給跨性
別者身體與心靈的自由與自主。」(檢索日期:2021/11/6)
幾則文章互相參照,可以得知伴侶盟希望引入外國的作法:廣義跨性別者(Transgender
,包含CD異裝、AG幻想變性性興奮、TG狹義跨性別及TS變性者等)進行性別變更時,可以
不需手術、不需賀爾蒙療法、不需精神鑑定,即所謂以個人意願即可進行性別變更登記的
「自由換證」。
註:在劉千瑜律師的讀者投書中提到的WPATH聲明即是自由換證的主張:「反對一切會阻
礙希望能改變法律性別或性別註記的人的醫療要件。這些醫療要件包括診斷書、諮商、青
春期阻斷劑、賀爾蒙、任何形式的手術(包括涉及絕育的手術)、其他任何要求臨床治療
或是醫生證明的要求。婚姻與親職身分也不該成為阻礙,也不該要求以當事人認同的性別
生活一段時間。在當事人申請更改性別資訊後,也不該有強制的等待或是冷靜期。」
綜合以上,伴侶盟的終極主張是:當一個生理男性的自我認同是女性時,如果他想要改變
身分證上的登記性別、合法享有生理女性的權利時,他所要做的就是:到戶政事務所交申
請表。不需要變性手術、精神鑑定、賀爾蒙療法,一個外觀上和普通生理男性一樣,所有
生殖器官一應俱全的人,只要主張他是女性,他就可以合法將身分證性別改為「女」,參
加女子組競賽、進入女宿、請生理假、以婦女保障名額參政。
註:現在推行破除性別刻板印象,他當然也不需要女性化打扮。
支持者的說法:友善空間=歧視?
那麼支持者的說法呢?
在這裡直接選用與另一個案件中,與伴侶盟共同進行訴訟的小雯在判決中的說法:友善空
間不是真正友善,會讓他受歧視。
註:此判決稍後會有更詳細的說明並附上字號與連結,先只要知道小雯為與伴侶盟一起提
起訴訟的跨性別女性(即原生性別為男性,自我認同是女性)即可。
不能否認的是,在區別友善空間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鼓勵所有性別都能進入使用友善空間
,鼓勵人們打破性別刻板印象,那麼確實可能依舊會產生標籤化的作用,一如法院在長庚
女宿案判決中指出的。然而本文認為,合理的作法應該是廣設並鼓勵大眾使用友善空間,
同時搭配多元尊重的性別教育,而不是主張友善空間就是歧視、直接進入純原生女性的空
間,或是消除這些空間。
理由就是:因為廣義跨性別者(Transgender)包含CD異裝、AG幻想變性性興奮、TG狹義
跨性別及TS變性者等各種族群,其中包含根本不對性別認同產生疑問的人。在伴侶盟及
WPATH的主張「自由換證」之下,一切的認定以當事人為主。如此一來,無配套推動免術
換證、自由換證,等於在法律上打開了一個大門:讓任何主張自己是女性的人,無條件進
入原來屬於原生女性的空間。
無需手術、無需賀爾蒙療法、無需精神科鑑定,只要說我是女性就可以了。
在如此極端的唯心論下,甚至是沒有性別不安的異性戀生理男性,都可以主張我是女性,
進入女宿女監;在國外甚至發生跨性別者主張我有女屌(girl dick),進入女子spa或弱
勢婦女開設的美體工作室,強迫女性除毛師為他進行私密處除毛的事件。
國外跨權運動的現狀與爭議
註:本部分會提到許多犯罪及令人不快的行為。本文要指出,跨性別者不是罪犯,但是無
配套下推行的免術換證或自由換證會造成許多制度上的漏洞,使犯罪者(特別是性犯罪者
)能利用跨性別者的身分進行。
原生女性空間的消失
女監裡的性侵案──個別案例
在推動免術換證或自由換證的國家裡,女囚的安危已經成為重要議題。
1. 加拿大(免術換證)
Steve (“Sam”) Mehlenbacher,一個加拿大的跨性別女性,在獄中性侵女性獄友。他與
多名女性獄友性交,時常吹噓他在監獄裡上了多少女人還有處女,把獄友困在角落求歡,
與他發生關係的人必須預防性投藥預防HIV與B肝。加拿大的女子監獄,因為大部分的囚犯
都不是因為暴力犯罪被收監,所以該監獄的管理方式與男子監獄大為不同,獄卒沒有配槍
,而且因為大部分的囚犯曾經遭受男性施暴性虐,所以男性的獄卒並不被允許進入廁所與
浴室。加拿大於2017年通過法案,允許囚犯依照性別認同收監。
(Transgender Inmate Charged with Sexual Assault at a Women’s Prison,中文翻
譯來自丁)
(Barbara Kay: Without exemptions to protect women in prison, gender identity
laws are unconstitutional,中文翻自來自丁)
2. 英國(免術換證)
Karen White,他在進入監獄前就有多起戀童、性侵、暴力前科,但他還是在2017年進入
了女性監獄,並且立刻性侵多位女性獄友。在性侵獄友之後,White被移到了HMP
Wakefield(一個英國男監,內有許多英國重刑犯)。White在2019年的時候公開募款,希
望能贊助她進行變性手術,幫助她移監回到女子監獄,因為她在男子監獄很不快樂,都不
能化妝。英國在2017月修改規定,強調囚犯的自我認同權利,以及依據他們的自我認同得
到(恰當的)對待;規定更改之前,跨性別囚犯必須取得性別認可的證書,或是提出性別
不安的醫療證明。
White的案例催生出英國的跨性別監獄,他因為性侵而被判處無期徒刑。
(Transgender rapist 'is asking for £25,000 for gender reassignment so she
can be sent back to women's jail',中文翻譯來自丁)
(Karen White: how 'manipulative' transgender inmate attacked again,中文翻譯
來自丁)
(First UK transgender prison unit to open)
(英國開設第一間「跨性別監獄」以防女受刑人被性侵)
3. 愛爾蘭(自由換證)
Barbie Kardashian,一個有針對女人暴力與性侵前科的罪犯,因為其性別認同,在沒有
手術、沒有荷爾蒙治療並且沒有以女性身份生活的情況下,被關入女子監獄。Barbie
2020年的時候年僅18歲,被指控性侵與挖眼暴力行為。
(Transgender Teen With Patter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nxious” to be
Jailed With Women ,中文翻譯來自丁)
女監裡的性侵案──統計數據
為了供英國政府的跨性別政策參考,一篇呈交給英國國會,主旨是跨性別的犯罪分析的學
術報告中指出:

瑞典研究
已術跨女無心理照護:犯罪率高於一般人
已術跨女有心理照護:犯罪率沒有高於一般人,但犯罪模式類似原生男性
英國法務部監獄官方數據
是針對「僅有跨性別自我認同」,無精神科診斷、無荷爾蒙治療、無手術、無申請法律身
份「且已經犯罪定罪所以入監服刑」的跨女。這群人當中,有近一半的性犯罪者。

註:這並不是指跨女就是犯罪者。瑞典的報告意思是,跨性別者本來的高犯罪率是因為他
們是缺乏社會系統支持,如果獲得妥善照顧,就會跟一般人一樣犯罪不會更高,但犯罪模
式類似原生男性。英國監獄的數據告訴我們,在統計群體已經是犯罪者的情況下,無術自
稱跨的性犯罪者比例特別高。英國數據或許顯示了「無術自稱跨」是個性犯罪者得利用的
漏洞。
註:瑞典報告是英國報告裡提到的,另外一個作者寫的報告。
註: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研究中(非本文舉的報告),當跨女成為法律上女性,他的犯
罪資料就會被歸在女性這邊,因此需注意跨性別犯罪研究中,統計方法有無區分原生性別
(以下為報告原文翻譯)
第一部分
瑞典長期且大規模的追蹤跨性別人士。注意,本研究的對象,單限於已接受性別重置手術
且變更法律身分的跨性別。
研究從1973年到2003年,包括324位跨性別者。這份研究最初的目的是要驗證性別手術是
否為當事人帶來更好的社會關係與健康,並了解跨性別者在術後需要甚麼樣的支持。
這份研究的研究方法穩固,且經過同儕審查。
這份研究比較了跨女與順女(註:順性別女性的簡稱,即自我認同與天生生理條件相同的
女性)的犯罪模式,包含暴力犯罪的部分,也就是謀殺、攻擊、搶劫、威脅、騷擾、縱火
或是性侵。
這份研究的對象可以分為兩部分,1973-1988 與 1989-2003,後者得到比較充分的心理健
康照護。研究顯示,前一組的跨女犯罪率高於男性;後一組的跨女犯罪行為類似男性。跨
女的犯罪率是女性的六倍,暴力犯罪是女性的十八倍。統計上跟原生男性的數據無顯著差
異。
第二部分,英國法務部的數據。
2020年,129個(出生性別為男人的)跨性別當中有76個至少有一次性犯罪定罪,這129個
人並不包含已經取得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的人,也就是說,跟瑞典的研究不
同,英國監獄的這份統計對象,只有宣稱自己的性別認同,而沒有申請換證。
這當中包含了36起性侵定罪,10起性侵未遂,本處所指性侵,定義限縮在「陰莖的插入行
為」。另外還有30起非陰莖插入的性犯罪。2019年,英國法務部的數據比較:
129當中有76跨女囚犯是性犯罪者,比例 58.9%
3812當中有125女性囚犯是性犯罪者,比例3.3%
78781當中有13234男性囚犯是性犯罪者,比例16.8%
第三部分,還是英國的數據,2020年發表的研究
2017年的監獄調查,125個跨性別囚犯當中有60人性犯罪定罪,60當中包含27人是性侵。
當時的囚犯中,男性性犯罪的囚犯為19%女性為4%。
在監獄新政策於2017年頒布之前,依循的舊政策是2011頒布的。
2016年調查的時候,只有70人宣稱自己是跨性別,這些人並不包含已經手術換證的跨性別
囚犯(比如Karen Louise Lawson,舊名Mark Jones,也有人稱為Karen Jones)新的性別
認同政策頒布後三個月,2017年自稱跨性別的人數就變成了125人。
官方並沒有公布跨性別者身處女子監獄的人數,所以一個反對該政策的女性主義組織
Fair Play for Women進行了調查,估計至少有13名跨女住在女子監獄,還可能更多。其
中一人是Jessica Winfield,舊名Martin Ponting,性侵兩個女孩,在1995年被判處終身
監禁。
2018年四月監獄官方公布了第一份詳細的數據,跨性別人數些微增長至139人,42名跨性
別者在女子監獄,其中22人是跨女,17人是跨男, 3人不回應。除此之外女監有9人持有
gender recognition certificate並不被算在這22個跨女當中。
經過實際採訪囚犯,宣稱自己是跨女的原因可能有:
1.想到女子監獄去
2.(錯誤地認為)女人的假釋請比較容易通過
(來自Evidence and Data on Trans Women’s Offending Rates,中文翻譯來自丁)
女子spa與女子美體工作室裡出現的「女屌」
讓我們把注意力移到監獄以外,普通女性的生活場所。
2021年6月26日,一名未經變性手術的跨女Darren Agee Merager,在美國洛杉磯Wi Spa的
水療中心更衣區裡暴露他的陰莖(註:加州採免術換證)。一名帶著女兒的母親認為這對
在場的其他女性及女童非常冒犯,在投訴至櫃台無果後,將投訴時的影片上傳至社群媒體
,隨後引發正反方的抗議行動。支持跨性別者人士認為,這是歧視性少數族群;支持該名
母親的人認為,Spa的包容政策妨害風化。依據紐約郵報報導,Merager除了在Spa事件被
控猥褻暴露以外,同時也面對數起其他在洛杉磯地區的猥褻暴露指控。執法部門的消息來
源表示,Merager是個有tier-one註冊登記的性犯罪前科者,前於2002及2003年因猥褻暴
露在加州定罪。
註:美國對於特定犯罪者(主要是累犯、性犯罪或是對兒少犯罪)有註冊登記制度,登記
年限依據情節、犯罪類型及各州規定,從5年至終生不等。
(2021年洛杉磯韓國城水療中心跨性別女性入女賓區事件,檢索日期2021/11/6)
(Sex offending suspect claims transgender harassment in Wi Spa case,檢索日期
2021/11/6)
在2019年,免術換證的加拿大,美容師Marcia Da Silva因為拒絕了跨性別運動家
Jessica Yaniv(又名Jessica Simpson)的男性外生殖器進行熱蠟除毛要求而被控訴歧視
,導致必須關閉他的家庭式美容沙龍。Marcia Da Silva在訴訟上的抗辯是1.他對Jessica
的騷擾感到不適 2.他沒有學過男性生殖器除毛,怕這麼做不安全。Jessica Yaniv以到處
濫訴(至少15起)要求小型美容沙龍為他的男性外生殖器除毛聞名。雖然他最終沒有勝訴
,但是已經導致許多小型美容沙龍倒閉。
此前的2018年6月,他成功利用法律禁止加拿大的媒體報導他的名字(舊名),如此一來
,就能阻止別人張貼他性騷擾小女孩的對話。有些人指出,Yaniv提出這些司法訴訟是基
於反移民跟種族歧視,他在社群媒體上有很多批評針對錫克教、穆斯林、阿拉伯還有亞裔
。他指稱錫克教徒是戴頭巾的王八蛋,說他無法忍受亞裔,說移民不是最乾淨的人,只有
沒有移民女人的地方對他來說才安全。
2019年7月22日,他向鎮議會請願要在當地的公共游泳池主辦一個游泳派對,讓十二歲以
上(含)的小孩能不穿上半身的衣物,並且禁止監護人參加。
(Jessica Yaniv,檢索日期2021/11/6)
(Trans activist Jessica Yaniv files second lawsuit against 3 beauticians
after losing human rights suit to them in 2019,檢索日期2021/11/6)
(Salon forced to close after refusing to wax transgender woman's male
genitalia,檢索日期2021/11/6)
(Transgender-Identifying Activist Called Out for Years of Sexual Predation
Against Young Girls,翻譯來自丁)
婦女庇護所裡的女性
在加拿大,Kristi Hannah因為被迫在多倫多女性庇護中心與一名未術跨女同住雙人房,
向安大略人權法院(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提出申訴。Hannah前遭受性暴
力,導致他對酒精與藥物成癮。Hannah聽到室友在談論其他女人有多性感,還有對拉丁裔
女人的喜好。Hannah表示他向工作人員表達他感到危險並且覺得害怕,工作人員告訴他「
我們這兒是包容的地方,真不幸讓你有這種感受……想辦法適應或者離開這裡」他向安大
略人權法律服務中心(Ontario’s Human Rights Legal Support Centre)求助,被回應
「你用男人(man)形容你的室友,已經構成歧視。」
在他的正式控訴中提到,庇護中心「讓一個生理男性進入我的家、我的寢室與我的安全空
間」導致了他壓力、沮喪,使他產生PTSD跟睡眠剝奪。
(Forced to share a room with transgender woman in Toronto shelter, sex abuse
victim files human rights complaint,檢索日期2021/11/6)
另外,溫哥華性侵救濟與女性庇護所,是加拿大歷史最古老的性侵危機處理中心,在他們
拒絕更改他們的政策「僅服務原生女性」以後,被剝奪了市政府的資金。
(Canada's oldest rape crisis centre stripped of city funding for refusing to
accept trans women,翻譯來自丁)
女同志的新問題:「你沒試過雞雞,怎麼知道不喜歡?」
在外國,女同志(Lesbian,女同性戀,又稱為蕾絲邊、拉子)遇到了新的困境:某些未
術跨女在求愛不成後,以指控你是TERF(Trans Exclusive Radical Feminist,排除跨性
別的基進女性主義者,簡稱排跨基女)或歧視,威脅要求發生關係,甚至是強暴。
註:在外國極端的跨權運動下,被指為TERF或歧視是非常嚴重的事,除了可能在社群網路
上被封殺、排擠,可能動輒失去工作、告上法院,在某些極端案例中甚至會受到死亡威脅
。在極端跨權運動的影響下產生的寒蟬效應,使主流媒體幾乎不敢報導不利跨運(人士)
的消息,讓有勇氣發聲的人越來越少;著名的JK羅琳歧視跨性別事件也是此背景下的產物
。在這裡放上JK羅琳的原文聲明與中文翻譯供大家判斷,羅琳的真意為何。
有些女同可以接受未術跨女,有些則是只受到生理女性吸引,然而後者卻面臨了當對方脫
下褲子、亮出生殖器後,卻不得不接受的窘境。普通男女可能一開始在酒吧相談甚歡,但
是在對話踩到某個雷點後就沒有後續了;然而這樣的概念遇上了極端跨性別者卻再也行不
通。即使你看到了他的陰莖決定不要跟他上床,卻可能被指為歧視。
註:推薦可看看中文翻譯全文「年輕女同再度被告知『你沒試過雞雞,怎麼知道喜不喜歡
』?」這是BBC的報導,原文'We're being pressured into sex by some trans women'
註:同時,依據報導,在波特蘭已經沒有長期固定的實體拉子酒吧,只有不定期舉辦的舞
會。一方面是因為在跨權運動的影響下,許多人對自我的認同對Lesbian這個詞感到尷尬
,認為自己無法被歸類為拉子;另一方面是因為拉子酒吧不得拒絕無術跨女,也不太敢再
宣稱是拉子酒吧,因為宣稱是拉子酒吧會讓某些跨性別女性覺得被冒犯而遭指控歧視。(
Who Crushed the Lesbian Bars? A New Minefield of Identity Politics,檢索日期
2021/11/6)
註:另外,伴侶盟的這篇貼文內容,則似有暗指「不與跨性別交往是歧視」之意。
女子運動競賽:這是屬於誰的榮耀?
2020年的東京奧運(實際上在2021年間舉辦),43歲的跨女舉重選手Laurel Hubbard參加
女子舉重87公斤級賽事,與其他20至30多歲的舉重女將一同競賽。依據國際奧委會(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IOC)的規定,跨女運動員需滿足4項要求,包括聲
明女性性別;在首次參賽前至少一年時間裡將睪丸素/睪固酮維持在12 nmol/L 以下;在
獲得參賽資格期間內將睪固酮維持在10 nmol/L 以下;在被測試時維持同樣的水平,若無
法達到要求,該運動員將在12個月內無法參加女性比賽。
註:跨男運動員欲參加男子組競賽則無任何限制。
註:IOC並不要求變性手術,不過Hubbard已經完成手術。
儘管Hubbard並未贏得比賽(金牌─中國的李雯雯,21歲;銀牌─英國的Emily Campbell
,27歲;銅牌─美國的Sarah Robles,33歲)然而必須注意到,光是Hubbard能打敗他的
國家其他選手參加奧運比賽,就是不尋常的事:通常情況下,除了特殊項目如射箭等,40
多歲的女性(Female)運動員因為過了體能全盛時期,幾乎難以與20多歲的女性運動員一
同在奧運賽場上競爭;反之要40歲的男性(Male)運動員與20歲的男性運動員競爭也是相
當困難。
IOC的跨女運動員參賽標準,是不完全參考Joanna Harper的研究結果得來。Joanna
Harper本身是一個跨女跑者,他的一份僅研究了少數跨女跑者的報告指出,在接受賀爾蒙
療法、使睪固酮降低以後,跨女運動員的體育表現不比原生女性運動員來得好。2015年,
IOC邀請Harper參加關於跨性別運動員賀爾蒙療法與性別重置手術的會議。最後IOC決定參
賽期間的睪固酮標準是在10 nmol/L,差不多等於普通生理男性的最低標,但超過99%的生
理女性睪固酮濃度都低於3 nmol/L,因此部分研究者(包含Harper本人)認為IOC的標準
是不適合的。Harper表示,如果你要與生理女性一同比賽,你的睪固酮濃度必須與他們一
樣。
註:Harper的研究著重在跑步項目,因此是否在舉重或其他各項賽事也能適用也有爭議。
註:一般生理女性睪固酮濃度約0~2nmol/L,IOC的規定實際上仍為普通生理女性的十倍
。另,睪固酮在女性運動比賽是禁藥。
(This scientist is racing to discover how gender transitions alter athletic
performance—including her own,檢索日期2021/11/6)
除了睪固酮以外,先天的體能、肌肉密度等也影響了男女運動員的比賽表現。美國空軍
2020年的研究發現,跨女在接受兩年的荷爾蒙治療以後依然佔有優勢。這個研究對象為29
名跨男,46名跨女,服役於美國空軍。他們接受荷爾蒙治療的年紀介於19到46歲之間,比
較的基準是30歲以下的美國空軍服役男女平均。開始荷爾蒙治療之前,跨女的平均表現,
伏地挺身優於女性平均31%,仰臥起坐15%,1.5英里賽跑速度優於21%。兩年的荷爾蒙治療
以後,跨女在伏地挺身跟仰臥起坐的優勢消失了,不過跑步速度仍然快了12%。
(Current treatment period may be too short to remove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transgender athletes,翻譯來自丁)
在瑞典,對跨性別者在經過賀爾蒙療法後,他們的生理狀態進行了研究。他們發現,在跨
男經過賀爾蒙治療後,肌肉量增加15%、股四頭肌截面積增加15%、肌力增加12%。在跨女
,肌肉量減少5%、股四頭肌截面積減少4%、肌力整體沒有降低,且跨女的睪固酮濃度低於
IOC訂定的標準。
(跨性別女性參加女性賽事公平嗎?,檢索日期2021/11/6)
註:其餘參考文章對跨性別女性運動員設定血液睪固酮濃度標準,能否「降低」其運動表
現優勢?、體育競賽若不區分「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生理女性運動員將會被全面
扼殺
月經人、陰道人:「女性」詞彙的抹消
英國醫學期刊刺胳針(Lancet)在2021年9月的新一期封面中,將女人(woman/ women)
以「有陰道的身體」(bodies with vaginas)稱呼,此舉因將女性物化為陰道,引發了
極大的爭議。Lancet係為顧及沒有陰道的跨性別女性的內心感受,因英文中woman除了是
指Female human being成年(生物性)女性以外,同時也具有社會意義的女人的意思,而
跨性別者儘管不具原生女性有的生殖器官,但在自我認同上認定自己為女性(woman)。
Lancet在發現引起爭議後道歉。
註:Lancet封面整段文字「Historically, the anatomy and physiology of bodies
with vaginas have been neglected」翻譯起來為「歷史上,有陰道的身體在解剖學和生
理學上一直被忽視」
註:woman同時具有生物性女性及社會性女性的意思,而跨性別者因為僅得以使用「社會
性女性」這個層面,因此在woman使用在生物性女性時感到不適,也可以說他們打算要讓
woman只剩下社會性意義女性的用法。中文也有類似的現象,現在如果只講「女性」,可
能包含生物性或社會性女性,但是為了不要讓跨性別者感到不適,很多人在跟跨性別者討
論相關議題時,會改為「生物性女性」「原生女性」這樣的詞,於是未來可能也會遇到類
似的「女性」逐漸變得不能用,只能用「生物性女性」「原生女性」來代稱你原本知道如
何稱呼的那個群體。更甚者,台灣已經有跨女主張,應該稱呼原生女性為「分娩人」*3。
除了「有陰道的身體」以外,在英國,為了顧及跨性別者的感受、讓woman一詞不出現,
也有過birthing people(分娩人、生產人)和menstruating people(月經人)的稱呼。
針對這個現象,JK羅琳則在Lancet事件前一年就對類似的事表達過立場,在推特上反問:
「月經人。我很確定以前有個字可以描述這些人,誰可以幫我一下。Wumben?Wimpund?
Woomud?」
註:羅琳選的那三個字不存在但都與woman發音相近,用意在質問:為何我們不能說出
woman了?此事件使 JK羅琳再度被指為歧視跨性別。
知名的加拿大女性作家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ret E. Atwood,代表作《使女的故事》
,被認為是有望獲得諾貝爾獎的作家之一)在推特上分享了一篇文章「為什麼我們不能再
使用女人一詞?」(Why can’t we say ‘woman’ anymore?)大量跨運支持者旋即湧入
他的推特謾罵批評,並表示對他非常失望。
註:Why can’t we say ‘woman’ anymore?是一篇社論,裡面談及現在使用woman這個
詞好像在罵髒話,逐漸從醫學辭典及日常對話中消失。
(相關的中文報導:好好的「woman」不用,歐美國家為何以「有陰道的身體」、「分娩
人」稱呼女性?,檢索日期2021/11/6)
看到這裡相信各位也已經多少可以體會到,為何有些人會對於極端跨權運動感到如此憂心
。我們已經看到國外的例子:
社會方面,無配套下推行免術換證或自由換證,無異於以法律為犯罪者打開一扇大門,使
犯罪者能用更小的成本、花費更少的力氣侵犯女性。廣義跨性別(Transgender)是一個
傘式術語,沒有辦法(跨運團體也不願意)將底下的沒有性別認知困擾的人切割出去;而
別人也無法從外觀上辨識他們的差別。因為先天條件的弱勢,對於生理女性來說有一個單
一生理性別的空間就至關重要──通常單一性別空間都是隱密,但架設攝影機又容易侵犯
隱私的地方(例如女宿、女監、更衣室),在這些地方一但發生侵害,受害者不易逃脫,
且舉證不易,使受害者付出的成本極高且可能付出生命代價。
在運動方面,因為跨性別者的研究極少(樣本數也不多),運動生理學與生物學的研究日
新月異,每天、每個月都可能有新的發現,往往這一個研究過沒多久就被推翻,跨女運動
員要經過什麼樣的治療才能公平的與生理女性運動員競爭,目前仍缺乏研究。在研究缺乏
的情況下,已知的條件是男女先天條件有別,而賀爾蒙又會影響整體體能與肌肉生長,跨
性別者普遍是在成年後才開始賀爾蒙治療,已經過了青春期、長期由雄性賀爾蒙培養出來
的軀體,與原生女性同場競爭是否公平?遑論運動員最高殿堂的IOC選用甚至連研究者本
人也不贊成的睪固酮標準,跨女運動員的出現對原生女性運動員的表現機會與職業生涯造
成的影響,也是我們所憂心的。
語言用字的影響,除如相關評論與報導所指出的,將人以單一性器官,或是以生育功能物
化讓人感到冒犯之外(例如,稱呼男性與未術跨性別女性為射精人、前列腺人、有睪丸的
身體,應該也並非讓人感到舒服的稱呼),用字方式會影響我們的思考方式,是否有一天
連表達woman這個概念都不能,使女人的面目只剩下生育功能與陰道?同樣也讓反對者擔
憂。
極端跨權運動帶來的衝擊,存在於各種層面。
台灣是怎麼開始的?爭議事件的起源
讓我們把視線移回台灣,看看伴侶盟是如何試著將極端跨權運動帶進來,而又是怎樣的事
件終於喚起少部分人的注意。
主要案件:無術換證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275 號)
2021年9月23日,北高行作出了一個判決: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應該要允許小E(生理男性
,自我認同為女性,判決中以○○○呈現,相關報導稱小E)在「未進行摘除性器官下,
變更為女性的戶籍身分登記」。在此提供這則判決的摘要,非常歡迎各位點選連結自行查
看判決原文。
前提事實:小E向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為女性,戶政事務所因為他沒有提供
摘除男性生殖器官,包含陰莖及睪丸的診斷證明書,因此不准許辦理。小E對此提起行政
訴訟。
法院的見解:
1.對個人資訊的揭露應該要有法律明確規定。
2.保障人民生理及心理的完整性不受任意侵害的健康權,也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如果
要對此限制,應該要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
3. 出生後性別得否辦理變更,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命令規定需要檢附性器官摘除診斷證明
,此種帶有保障性別自主權與資訊隱私權的性別變更登記請求權,只能以法律或經法律明
確授權之命令加以限制。
5.戶政事務所以行政命令要求變更性別登記需要經過性器摘除,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
原則及平等原則,法院不受違憲的行政命令拘束。
6.小E外觀上作女性化打扮、經過精神科鑑定有性別不安狀況,也進行過女性化賀爾蒙治
療,因此法院判決大溪戶政事務所應該依照小E的要求准許他變更性別。
7.法院在判決最末指出:雖然准許小E進行性別變更登記,可能在其他法律層面引起爭議
,但是因為小E「現在」就享有性別變更登記的權利,所以法院必須准許。至於他變更性
別登記之後,日後可能在其他法律層面引起的爭議(作者註:例如他沒有子宮但是可以合
法擁有生理假、他想要的話可以報名參加女子體育競賽,與原生女性一同競爭)則不是法
院所能斟酌的,應該要由立法機關立法規定。
註:台灣原先的性別變更規定須兩位精神科醫生鑑定診斷,及男性/女性性器官摘除的診
斷證明。
這個判決發表後引起了討論,使得前一年的無術跨女申請住女宿案件也被提出來討論。
相關判決:長庚大學女宿案(108 年度桃簡字第 2000 號)
2020年6月18日,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庭作出判決:被告陳英淙(長庚大學學務長)與
被告陳啟勝(長庚大學總教官)應分別賠償原告小雯(生理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8萬
及12萬台幣,其餘之訴駁回。以下是同樣是對這則判決的摘要,可自行點閱原判決。
前提事實:原告(相關報導中稱為小雯,判決代號A)106年間考取長庚大學,暑假期間向
校方說明及提供醫院性別不安診斷證明申請進入女生宿舍。109年開學後被安排進入男生
宿舍(註:小雯有進行賀爾蒙治療,未進行變性手術),小雯再次以他在男宿都會嚇到其
他學生、住男宿感到不安,向校方表達要住女宿。106年9月27日長庚大學安排校內會議,
被告陳英淙與陳啟勝在會議中發表歧視言論,並拒絕安排小雯入住女宿,小雯感到不友善
及騷擾導致身心受創,故提起本件訴訟。
法院見解如下:
1.被告陳英淙的言論缺乏性別平等意識,否定小雯的性別認同,侵害其人格權。
2.被告陳啟勝的言論缺乏性別平等意識,否定小雯的性別認同,侵害其人格權。
3.小雯在相關事件後有至醫院就診紀錄,有焦慮、噩夢、憂鬱等壓力症狀,故此事件的確
造成小雯的痛苦。
4.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校方有義務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
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長庚大學在收到小雯的電子郵件申請後,安
排他住男女混棟宿舍中,男生樓層的單人宿舍;小雯9月表達不適應,9月27日長庚召開會
議,並且在女生宿舍三樓大廳旁的招待所規劃性別友善宿舍。雖然小雯認為,友善宿舍並
非真正友善,會讓他受歧視;但是考量時間短暫、校方無法取得全體女宿學生的同意,校
方可利用的校舍資源,以及參考其他大學(清華大學)的作法後,雖然長庚的作法對跨性
別者而言可能並不是完全理想,但長庚已經在有限的時間及現實條件下做出對應,不能因
未結果不符合小雯預期,就認為是重大侵害小雯的權利,因此就小雯主張應該讓他入住女
宿部分,難認為有理由。
5.最後法院指出,如何提供性別友善的環境,以及如何能夠真的達成性別平等之目標,乃
是未來值得持續關注及探討之議題,至於相關細節、措施、辦法更有賴日後逐步形成,畢
竟此部分也涉及資源之運用以及調配,需要更嚴謹之配套,對於跨性別族群面臨的社會歧
視,則應透過教育政策的方式消彌歧見。尊重跨性別者的生命歷程,使其能夠真正被看見
,得到真正的理解,相信是未來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標。
註:整個住宿事件的時間線,以法院判決可得的資料如下
106年7月:長庚大學小雯的電子郵件提出住宿問題
106年8月11日:安排參觀新生宿舍,並在諮商室開個案協商會議,與小雯的母親、外公同
系學姐、學務處住宿處及系上輔導老師及導師協調住宿事宜。校方安排男女同棟的明德二
樓男生宿舍寢室供小雯住宿,該寢室有單獨衛浴,可避免與他人共用衛浴的爭端。
106年9月:小雯仍反應適應不良
106年9月27日:安排會議進行面談。校方在會議後開始推動性別友善宿舍,規劃蘊德樓(
女生宿舍)三樓大廳旁之招待所為2 間性別友善宿舍,並制定「多元需求宿舍申請作業細
則」供小雯或其他有需求之同學申請入住,以營造更友善之校園環境。
106年10月:家屬希望安定小雯情緒,故家屬在校外租屋提供給小雯住
107年1月10日:校方再次邀請小雯會談說明性別友善宿舍相關事宜,討論擺設與整修等
107年1月17日:校方邀請小雯外祖父母參觀
107年1月下旬:獲得小雯初步同意入住,並建立家長、師長、行政人員網路,安排諮商及
個案管理。
長庚女宿案的小雯及無術換證案的小E,即是伴侶盟支持者在伴侶盟律師團的陪伴下進行
訴訟。以這兩個判決為契機,噗浪(一個相對於臉書、Twitter較小眾的社群平台,以女
性為主要使用者,被認為整體氛圍多元友善)上逐漸引起了討論。
反對者對伴侶盟的提問:配套在哪?
在小E的免術換證判決結果出爐後,噗浪出現了跨性別女性所發的偷偷說,表示對於此判
決,以及目前伴侶盟仿效國外極端跨權運動帶來的後果,對未來感到憂心忡忡。其擔心推
動免術換證甚至自由換證的後果,是導致有大量生理男性(無論其自我認同)看見此一漏
洞加以利用,使跨性別女性族群被汙名化,並且表示擔心如果向其他跨女表示反對這項政
策,是否會被跨女社群指為恐跨。
註:偷偷說為噗浪的一種匿名討論機制。在噗浪,發噗的人稱為噗主。
此跨性別女性噗主的偷偷說,使噗浪使用者們開始試圖理解何謂免術換證、自由換證,並
驚覺原來跨性別(廣義Transgender)並非大家所熟知的丹麥女孩(Transsexual),且看
見本文前述的,外國開放免術換證、自由換證以後,極端跨權運動引起的各種爭議。
噗浪使用者提出的疑問如下:
廣義跨性別(Transgender)是一個傘式術語,伴侶盟沒有辦法(也不願意)將底下的沒
有性別認知困擾的人切割出去。推動免術換證下,如何換保障生理女性在私密空間出現未
手術生理男性時的安全?發現純女空間有男性可以合理懷疑是犯罪者而請警方逮人,在開
放後呢?
(註:台灣類似案例淡大女宿男扮女裝偷拍案、師大女宿男扮女裝窺視案)
伴侶盟本身反對以精神科醫師診斷作為證明依據,同時台灣精神醫學會的聲明也表示,不
建議由精神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即可變性。此外,依據精神科相關人士說法,實務上會遇
到醫生認為患者本身沒有性別不安,但是依舊被要求下此診斷。當伴侶盟及精神科醫師都
反對以精神科診斷作為證明依據時,伴侶盟打算以什麼標準當作免術換證的判斷依據?
正反雙方進行熱烈討論,長庚女宿案的當事人小雯亦加入偷偷說交流。噗浪使用者向小雯
表達出對於無術換證或免術換證的不安與疑問,希望小雯與伴侶盟能夠在其後,10月6日
舉辦的跨性別免術換證訴訟說明會,說明伴侶盟對於免術換證或無術換證可能引起爭議的
配套措施。
伴侶與支持者對免術換證爭議的回應
簡單的重點整理
就結論上來說,伴侶盟與支持者對爭議的回應如下(先放簡短結論,後面也提供較完整的
整理與逐字稿):
1. 我們目前沒有配套立法,我們打算先以訴訟造成更多的案例,對內政部施壓修改函釋
。推行立法的話要與反方辯論,時間會拖上很久,伴侶盟希望盡快推行。樂觀的話就可以
在廢除函釋下直接免術換證。
2. 空間方面,廁所隔間做好。(註:然而廁所並非重點。重點是沒有辦法隔離的地方。

3. 女性也會成為加害人,因此裸露空間以生理性別區隔沒有那麼重要。女性對生理男性
的恐懼毫無道理。(註:本文認為這是詭辯。女性中固然有加害人,但是在性犯罪比例上
,男性加害人與女性加害人的比例差異懸殊,加上生理條件差距過大,女性難以反抗男性
加害者。基於事前預防大於事後療傷,且社會長期規訓女性應該「好好保護自己」,因此
女性當然會對男性有防備並對可能的危害感到恐懼)
4. 濫用制度的並不是真正的跨性別。(註:跨性別是傘式術語,伴侶盟與跨權團體並沒
有辦法區分誰是有性別不安的跨性別,誰是幻想變性性興奮(AG)或異裝人士(CD),邏
輯上也不能動輒開除別人的「跨籍」──因為這些人就是廣義的Transgender。伴侶盟與
支持者的回應說明了,他們想開一個大門給跨性別,但是沒有辦法將跨濫用制度者排除在
外,且不承認這些濫用者是因為他們的主張才會出現。)
5. 性別認同趨於穩定就是很好的配套。如果配套就是空間依照器官分配,這是不可以的
。(註:本文不明白為何「性別認同趨於穩定」可以當成配套,這是伴侶盟自身認為可以
當作換證的條件,然而問題在於伴侶盟提不出可以「預防」或「減少」對生理女性傷害的
配套。英國開始設置跨性別監獄更說明了,依照器官分配空間是必要的配套;而長庚女宿
案中,法院也認為友善空間是不完美但可接受的方法。)
6. 法律只保障合理的權益,並不保障漫無邊際的恐懼。國家只應該蒐集社會性別,不能
蒐集生理性別資料(註: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亦規定,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前面外國爭議已顯示,無配套開放免術換證、自由換證已經嚴重
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反對者的疑問並非漫無邊際的恐懼,而是同樣受憲法保障的權利被侵
害的質疑。同時,若國家只蒐集社會性別,則重大政策推行或研究所必須的統計資訊從何
而來?)
稍微完整版的紀錄
依據錄音檔及逐字稿,統整的伴侶盟與支持者的回應如下:
Q:如果採免術換證,會不會導致有人為了規避法規(例如:逃避兵役)而不斷換證?
A:因為我們現行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換證的條件與次數限制,因此也是我們一開始評估不
認為會全部勝訴的原因,因法院可能會認定小E有變更登記權,但並非「現在」就要讓小E
進行變更。法院認為,變更一次性別一定是可以的,因為這本來在戶籍法就有規範;至於
變更的條件為何,法律並無規範,內政部以行政命應要求應進行變性手術,但強制手術是
否由違憲之虞?因此法院將此條件移除,應改為性別認同趨於穩定的證明。法院並沒有明
確要求應該要以什麼作為「性別認同趨於穩定」的證明。
本案中,我們提供了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書、小E的日常生活照、小E的生活經歷以及生
活上的陳述。法院並沒有要求一定要精神科醫師證明,也沒有要求要幾個精神科醫師證明
,只是認為以上的資料綜合判斷以後,可以認為小E的性別認同趨於穩定,並非一時興起
,因此同意變更。
Q:法院提出需要性別認同趨於穩定的證明,是否會對後續我們推行免術換證造成質疑?
例如立法方面?律師團對於法院的新見解有什麼評價?
A:我們不認為應該要以醫師診斷證明為唯一標準,我們也同意應該要有標準。標準是什
麼?不應該是強制手術,但是目前實務上的數年精神治療我們也不贊同。比較各國法制,
有些國家不需要精神科證明,可能提供真實生活經歷的陳述,或是請社工訪視,或是在外
國也可以用改成女性化的名字當作證明之一。我們同意應該要有一些擔保,但不是和精神
科綁在一起。
Q:有沒有讓免術換證成為通則的方法?
A:釋憲有可能,大家知道我們的大法官非常有膽識,有可能釋憲過後就像同婚一樣免術
換證成為通則。各位應該記得釋字748,大法官認為應該要兩年內立法,若是兩年內不立
法,就直接依民法登記。同樣的邏輯,樂觀的看有可能大法官釋憲後沒有立法,我們就在
現行寬鬆的戶籍登記法規變更登記。但是現在的社會氛圍我們可能沒辦法這麼樂觀看待。
第二條路是政治上的決定,讓內政部去改他的函釋。第三條路是針對性別變更專門立法,
但是如果立法也要手術,我會認為這個法也是違憲的。
我自己覺得最簡便的方法,是讓內政部函釋把手術要件拿掉,只留下兩張精神醫師證明,
雖然我也覺得精神科醫師證明並不是那麼合理,但相較於手術是個比較容易達成的要件。
雖然要徵詢精神科醫師,他們並不是很同意當最後一關的把關者。免術換證整套的流程跟
條件,可以之後用立法的程序去慢慢討論,但是先把強制手術的要件用函釋的變更拿掉以
後,大家能夠換證的人會多很多。立法過程中會有反對的人表演的空間,立法過程勢必會
做一些社會辯論或討論攻防,過程就有可能會拖比較久,比較麻煩。
Q:建議大家現在去打換證訴訟嗎?
A:當事人自己打訴訟成本跟風險都很高,我們歡迎在場如果有人需要打這個訴訟來找伴
侶盟,我們會挑勝訴機率高的進行,累積更多勝訴案例。
跟大家說,跟同婚的時候一樣,當我們快成功的時候反對勢力就會集結起來,抹黑、打壓
我們,進行政治遊說,但是我們終究會贏。反對的人會營造不友善的社會氛圍,導致立法
者與行政機關不願意更積極的採取保障跨性別者的行動。關鍵是我們能否採取一個更有策
略的方式,推進對跨性別的認知以及接受度。等到我們有民間立法化的版本時會跟大家討
論。
Q:律師提到還有其他案子在進行,請問接下來會怎麼發展?
A:另外那個高雄行政法院的案子我們正在幫他們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如果最高行判決
我們敗訴,我們就取得了釋憲門票。我們怕最高行會判決發回高雄行政法院重新審理。還
有一個台北高行的案子正在進行,我們就先不做相關預測。
Q:請問現在的兩張GID(性別不安診斷證明)還要嗎?
A:這件事(需要診斷證明)不是伴侶盟的主張(註:伴侶盟的終極目標是自由換證)。
我們覺得手術的侵害比精神醫師診斷還大,當然是先把侵害大的拿掉,後續才可能繼續鬆
動。內政部比較可能的快速改革是先拿掉手術,我們認識很多朋友,他要拿到兩張精神科
醫師證明沒那麼難,但是你就要去動手術,他真的不願意啊,因為他也不需要啊!或者他
也不想。
Q:對於免術換證反對意見的回應?
A:除了前面說以後會無條件換來換去,這個是假的,我們不回應。空間方面,廁所隔間
做好就可以回答萌萌(註:護家盟)的疑問。比要有疑問的是裸露空間部分,社會覺得是
否免術換證候你就可以拿這個證件任意進出女性空間,可是我不覺得這個不能鬆動。社會
性別是日常生活中會需要的,例如銀行開戶等等;牽涉裸露空間等等,當然必須考量身體
狀態,也就是裸露空間的規則不一定要跟著證件性別走。概念上我覺得第一步要做的事就
是把證件性別跟生理性別拆開來看待,像判決一樣把它跟社會性別綁在一起,才有機會去
鬆動這個性別的概念。
Q:有男女廁和性別友善廁所,那能否有性別友善裸露空間?
A:如果廁所分男、女、性別友善三種,其實性別友善廁所是歧視,會被標籤化。日本也
有混浴裸湯,但實際上來看,會去混浴裸湯的都是生理男性,女性一定是跟男性伴侶去,
單身女性並不會去用。
A:(這是被伴侶盟律師推出來發言的,伴侶盟支持者的回應,跨女)關於裸露空間,比
方在教室換衣服,如果是有陰道的人偷看你就會比較順眼、有陰莖的人偷看你就會比較不
順眼?問題點在於你的腦袋(想法),不在你的器官。我們不應該認為,他是同性別就覺
得不需要(求救)措施了,那我們是不是間接承認,同性騷擾不是騷擾?所以說到底最終
就是你只恐異性,而且你恐的那個恐懼還毫無道理。如果真的要犯罪,不會大費周章地去
改證件,直接躲在廁所性侵就好。違反性自主很可怕,但你要怪罪的是那個有違反性自主
思考的腦袋,而不是那個有任何一個器官的人,任何一個性別都可能被任何一個性別騷擾
,這是我想跟大家提醒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註:然而現行制度下,若有男性進廁所,工
作人員可報警處理;當伴侶盟的主當通過之後,即使男性進廁所,也可以主張他是女性,
報警是歧視。)
A:(這是主動發言的伴侶盟支持者的回應,跨女)我也在全女子的環境下工作,老闆跟
同事也知道我的情況。女子SPA都會有身體接觸,有天我老闆問我,他跟我說我知道你是想要當女生,是你又喜歡女生,如果有
一天你從學徒畢業了,你開始成為一個正式的美容美體師,遇到那個年輕漂亮的女客人時
,有了生理反應怎麼辦?我想了很多年,我沒辦法用客觀的東西對待女性的恐懼。你很難
用所謂的法律去說服他,這就是我們現在在網路上最常遇到的,也是目前可能已經有一些
萌萌已經在動作,他們就在那邊講英國的跨性別女囚犯在監獄裡面跟人家怎樣怎樣,或者
是有人跑去女性三溫暖光著他的鳥鳥導致其他女客人感覺到有性騷擾。這個是他們反對你
去換證的原因,但是問題是,面對這種不理性的恐懼時候,真的是沒有辦法說服他。
A:面對反對者,不要讓他一直幻想。請問在臺灣如果真的有一個未手術跨女去會怎樣?
台灣婆婆媽媽多強悍吶!不會把他轟出去嗎?然後他們想像就是說跨會拿出我的身份說我
是女的,妳不能叫我出去。在場有哪個做到這件事情?真實的跨不是這樣嘛!相信大部分
人都做不到嘛!那種人是那些濫用制度的人,而不是真實的跨性別。(註:實際上當生理
男性要濫用制度時,婆婆媽媽並不會有能力把生理男性轟出去。況且,因為跨性別是傘式
術語,伴侶盟與跨權團體並沒有辦法區分誰是真的有性別不安的跨性別,也不能動輒開除
別人的「跨籍」──因為這些人就是廣義的Transgender,不管他是異裝人士,或是其他
類別。)
Q:他們會說你現在都沒有配套呀?
A:如果問我,我覺得性別認同趨於穩定是一個很好的配套吧。對我來說現有的法律就是
可以用的,例如性騷擾防治法。你告訴我們配套是,你以後空間都要依照器官來,這種配
套我覺得大家不會接受,也不可以。而且如果我們用這種東西(生殖器官)來界定人們可
以進入哪些空間的話,其實說實話跨女沒有動手術進入男性空間就可以,不是也很奇怪嗎

Q:之前發生過一個案件,有男生穿女裝去女廁偷拍,警察在他的手機確實找到了證據…
…(後面被打斷,但應該是問面對這種質疑該如何回應)
A:對男性的恐懼不能無限上綱到對他人的限制。(有觀眾質疑這種觀點太過男性化)這
種觀點也不是男性觀點。打扮成女性的樣子叫犯罪手法,不能因此反對免術換證。
其餘非關問答的發言:
國家只能收集你的法定性別,不能收集你的生理性別,所以當我們的法定性別改了就是改
,也沒有任何人應該要去曝光,或者是揭露,甚至探究我們的生理長什麼樣,那個生理就
是隱私性。(註:然而不收集生理性別,重大政策研究的統計數據從何而來?)
至此,伴侶盟無意提出配套卻要推行免術換證的態度,已昭然若揭。對此感到憂心的人於
是發起了連署:
合理性別區隔以保護婦女、孩童安全及建議部分措施減輕跨性別無手術換證後所產生問題
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
台灣跨性別法制研議現況
有評論者指出,似乎有特定的團體一直在台灣祕密地推行相關政策。(文章的中文翻譯請
點此)2013年討論換證的會議內容會影響女性權益,然而沒有婦女團體被提起或諮詢。
註:強烈推薦點閱此文章。
另外,該文章提及在2020年一個政府標案中,對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及立法建議進行研究
,由大學性別研究系(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團隊)承接。該標案目的是為了對分析大眾的
意見,針對自我認同性別的要件,以提供行政院可能的立法變更方向。然而實際上,問卷
本身極為隱密,僅張貼於特定LBGTQ社群,透過google搜尋難以查詢,且內容十分偏頗且
具有引導意圖,令人不禁懷疑是否問卷本身已設定好欲蒐集的回答。
就問卷隱密性部分:
(噗浪使用者為了傳達意見也廣傳過此問卷,由於噗浪使用者顯非問卷設計者的目標客群
,因此噗浪宣傳的搜尋結果不計入。只計算搜尋結果前二頁。)
(此問卷就以下蒐尋得出的結果,最早在2021年9月8日張貼,於2021年11月3日晚間關閉
回應。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1月2日晚間此文章的中譯出現並且開始在噗浪上廣傳,是
發現問卷太偏頗所以緊急關閉重新設計?還是因為文章廣傳導使問卷收到大量預期外回應
所以乾脆關閉回應?或只是如預期時程關閉?值得玩味)
1.本文作者以標案名稱與「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及立法建議」加上「問卷」二字以google
搜尋:結果2筆。一個跨性別者相關網站、以及一個性別平等相關臉書粉絲頁。
2.以問卷本身實際的標題「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搜尋:結果2筆。除了前述跨
性別者相關網站外,尚有嘉藥LBGTQ社團的臉書粉絲頁。
3.以「性別變更立法建議計畫 問卷」搜尋:2筆,網站同1.。
就問卷內容引導性方面:
https://i.imgur.com/8ame8sO.png
https://i.imgur.com/tCoYfKK.png
開頭引言「……然而,以出生時的性別男女二分的與社會運作邏輯並無法反映出性別的多
元性……」但生理性別本就只有男女二種,社會追求的多元價值,應該是不會被刻板印象
限制的多元氣質;且利用中文無法呈現出gender(社會性別)與sex(生物性別),使二
者在問卷內混淆。
又,間性人(Intersex)是醫學上的先天變異,不該與跨性別族群混為一談。
第一題:此問題不夠明確。「性別」是gender還是sex?如是gender,自我認同就沒有必
要記載,因不影響執法;如果是sex,因為會影響醫療等問題,就有必要記載。
https://i.imgur.com/Qob6UpF.png
4.第二題:身分證上的
作者: ciqinz (狂暴術)   2021-11-11 12:29:00
太長
作者: blue1234 (聖僧穢)   2021-11-11 12:30:00
長也要看完QQ 拜託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21-11-11 12:31:00
這個要時間來去消化了
作者: candaptt (偉大的明天)   2021-11-11 12:35:00
太長了,但似乎是不錯的文章
作者: makkapakka (麻卡巴卡)   2021-11-11 12:38:00
三性共存共榮= =說救災的那個 不去確認臉 去確認性器幹嘛= =
作者: mimikillua   2021-11-11 12:50:00
人只有男女之分 心理認知不一致可以尋求醫療管道我說的是心理治療 不是變性人心變化很快 如果是多重人格 或是心理組成半男五半女 那要怎認定? 沒理由為了這種模稜兩可的錯覺 去要求全世界來配合他們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21-11-11 13:10:00
最近才在報國外有個男同性戀娶了老婆生了兩個孩子,以後大概會有很多自稱跨性不切雞雞的到女宿開後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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