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轟動一時的大阪辦事處網軍事件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楊蕙如 蔡福明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今天上午宣判
兩人都判有期徒刑6個月
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這是侮辱公務員跟侮辱公署罪的「最高刑度」
作者:
q347 (捕快)
2021-11-12 09:42:00塔綠班女神
作者: humour 2021-11-12 09:42:00
瑪莎的最後判刑也差不多啦
你越潔身自愛 越百口莫辯含冤 只能剖腹挖涼粉證清白
作者: op520 2021-11-12 09:44:00
死一個外交官6個月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1-11-12 09:44:00遲來的正義?遲來就沒用了
作者:
no2muta (達丟賽先生)
2021-11-12 09:45:00嘻嘻 政黑女神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21-11-12 09:50:00黃國書幫謝長廷 也是很正常的
人家還活得很滋潤 這戰功/勳章 讓她在網軍市場開價更高 !!楊: 老娘 不只鬥倒鬥臭你敵人 還能鬥死他 爽到你 !!!
作者:
wwl0909 (魔鬼的步伐)
2021-11-12 10:03:00垃圾
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 這明明就4%網軍 硬賴給DPP阿北渴愛 阿北誤食
作者:
wwl0909 (魔鬼的步伐)
2021-11-12 10:17:00真的喔 全台灣有96%高端黑欸
作者:
stark (凜冬將至-)
2021-11-12 10:19:00天理昭昭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21-11-12 10:35:00八卦版幾百個幫兇倒是選擇性忘記自己說過什麼了
八卦有幾千個幫兇帳號都被刪了不過被刪了以後都算做4%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1-11-12 10:53:00正義? 18萬接個案就賺回來了
作者:
stark (凜冬將至-)
2021-11-12 11:02:00起訴的罪名有判到滿也就這樣了,不然只能說檢察官可以再起訴大膽一點
其實法官自己就可以變更起訴法條只是目前比較合適的法條就真的只有這一條而已
作者:
stark (凜冬將至-)
2021-11-12 11:16:00但也許正是起訴保守反而適當,不然被法院認證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