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辦公室主任涉性侵 林奕華被判連帶賠償

作者: ky284074 (哲)   2021-11-12 21:36:46
1.新聞網址︰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111120319.aspx
2.新聞來源︰中央社
3.完整新聞標題:前辦公室主任涉性侵 林奕華被判連帶賠償200萬
4.完整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立委林奕華前辦公室主任林廷霖涉嫌性侵一名女子,最
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10月。被害人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奕華與
林男連帶賠償20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民國108年4月28日晚間邀請受害女子到服務處聊天,受害女子當晚10時
45分到場,與林男及另外4人聚會;翌日凌晨零時許,其他4人離開後,林男要求受害女子
留下,隨後將受害女子拉往服務處放置雜物房間內,性侵得逞。
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年10月。二、三審陸續駁回上
訴。全案定讞。林男已入監服刑。
被害女子另提出民事訴訟,向林男及林奕華求償工作損失、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合計600
萬元。
林奕華主張,林男案發時已請辭主任職務,她並非林男僱用人。不過北院審理後,認為林
男請辭獲准後,仍穿著「林奕華」字樣背心陪同林奕華公祭等,認定林奕華為林男實質僱
用人,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被害人200萬8690元。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1112
5.附註、心得、想法︰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首善之都大安區的民意代表已被法院認證為性侵案的共同加害人
國民黨難道不掃黑也不掃黃了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21-11-12 21:37:00
四趴賤畜最愛這種的
作者: a0986188522 (a0986188522)   2021-11-12 21:39:00
柯韓昌顏粉超愛這一味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1-11-12 21:40:00
這就跟媽媽嘴老闆賠錢一樣啊
作者: l588mason (158當媽媽不查IP了)   2021-11-12 21:44:00
仍穿著背心…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21-11-12 21:45:00
不是共同加害人..是雇主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作者: pickchu22001 (天啊~無薪假~)   2021-11-12 21:46:00
媽媽嘴老闆真的超衰.一開始被當共犯,後面還清白生意做不成,還要賠錢.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21-11-12 21:46:00
建議你看清楚 民事連帶賠償民法188..跟刑事共犯差很多但我覺得你大概也不會改,反正你發這篇只是要嘴KMT
作者: Hohenzollern   2021-11-12 21:48:00
強姦地點在林奕華的服務處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1-11-12 21:57:00
幸好國民黨沒有婦女部
作者: kuninaka   2021-11-12 21:59:00
國民黨有婦聯會
作者: serenitymice (靜鼠)   2021-11-12 22:12:00
185跟188是兩回事
作者: ryanpiggy (QQ萊恩)   2021-11-12 22:14:00
這要是用185 檢討林是不是僱用人幹嘛
作者: tfct (小尼)   2021-11-13 00:00:00
哪個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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