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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韓國瑜曾入少年觀護所 台聯黨主席判要賠60萬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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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11:33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高雄市前市長韓國瑜參選第15屆總統時,被台灣團結聯盟黨主席劉一德爆料年少時曾因北
聯幫案子,在少年觀護所接受感化教育。韓國瑜提告,劉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民事部
分,韓求償100萬元並公開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劉應賠償60萬元,並在劉一德臉書、
聯合報等三大報、聯合新聞網等四家新聞網站上刊登道歉聲明,可上訴。
劉一德2019年12月18日在記者會指出,根據韓國瑜過去「鐵窗好友」提供線索,韓在少年
時期曾進出過台南少年觀護所;檢方認為,韓當時身為高雄市長,也是總統候選人,行為
會受到全民嚴格檢視,劉有經合理查證,確信傳播內容屬實,沒有誹謗的實質惡意,與構
成要件不符,屬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範疇,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開庭時,劉一德委任律師指出,劉當時有請立委柯建銘幫忙查證,也
有請人到觀護所詢問,又由韓國瑜口述、黃光芹採訪撰述的「跟著月亮走」,記載韓高中
時期曾先後就讀恆毅中學、自由中學,坦承曾犯下「不好寫進書中的錯誤」,可推論確實
發生過什麼事情。
律師表示,劉經過各方查證後,結果仍「無法查證」,但查不到不代表沒有,才會開記者
會要求韓國瑜講清楚,認為劉已盡查證義務。
韓國瑜委任律師指出,柯建銘當時回應無法查證,且觀護所也回應少年紀錄會被註銷,現
有資料沒有韓,再者書也沒有寫韓進入觀護所,劉無法查證仍發表言論,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