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暴力犯罪問題,就算市長下令掃黑,警察也強力執行,又能怎樣?
你新聞看幾次了,大多就判個幾個月,然後可易科罰金,
嚴重一點的就判個1~2年,頂多幾個月~1年上下就可假釋,那些沒人生的垃圾會怕嗎!
你是警察,發現辛苦抓的犯人最後也不會有什麼事,等於做白工,久了你還認真什麼?
那要怪立委不修法嗎?
目前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法官不要說每個都判滿5年,判個6成3年起跳
雖然還不夠重,真的不會有嚇阻效果嗎?
為什麼不判?
比例原則? 你判那麼輕才是真正的違反比例原則
真實理由恐怕都是 監獄不夠關、怕被報復 或 其他不為大眾所知的法律人骯髒小祕密
下面這篇新聞,拿狼牙棒把人打到頭破血流,最後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126353
那照法官的專業觀點,做什麼才須要被判 5 年?
照這種判法,我在路上看你不爽打你一巴掌,其實根本不會被關,89怕什麼
量刑是法官的專業? 簡直笑話,這種權力,有一天人民應該全部收回來
這些法官一輩子不須和垃圾長期相處,選文明的人交往,挑安全的社區住
簡直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法官社會地位高? 一群該下地獄的賤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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