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監察委員調查核四
委員:田秋堇、林盛豐、趙永清
小弟的摘要
1.二號機移了1777項設備給一號機
2.一號機壞了1064個設備,台電自行修復751個;進入資產維護管理階段暫緩修理22個;
從二號機移來146個,還缺145個設備
3.一號機總共308份運轉程序書,187份要送原能會審查
台電送178份,原能會通過其中155份,剩餘32份(其中9份根本沒正式提送)無法取得原
設計廠商的技術支援,所以無法審核
4.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張處長說若要重啟,台電要重啟應提完整計畫,簡單說187份都要重
新審
5.一號機由於施工期太長,設備不斷過保,所以只好拿二號機來補
所以是哪個天才說三年可重啟的阿
原能會已經說了178份程序書一份都不能少,通通要重新審
其中32份需要原廠技術支援,9份台電從一開始就沒送
這邊要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