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一直埋藏在心中的疑惑。
伏法至今五年,我們看到的是治安不只沒有改善,甚至越來越猖狂。
後來的華山分屍案、李宏基、台鐵殺人案、新店隨機殺人案、屏東挖眼案、龜山砍殺命案,
以及台中多處行車糾紛案等等
我們看到的是,社會壓力越來越大,治安看起來越來越差,尤其疫情更是嚴重,那為什麼會
講到鄭捷?
最主要就是,他是能夠研究這類「壓力大或長期怨恨而傷人/殺人案的對象」
假如如果鄭捷還活著,由司法人員跟心理學家合作研究,深度研究鄭捷在台北捷運犯案的深
層原因、目的跟動機,我們也許就能更強化社會安全網,幫這些活在地獄中的精神病患拉一
把,不讓他們去傷害無辜的人,
並把心理衛生資源支出提高到10%以上,讓心理治療/諮商更方便更便宜,也許超商的憾事就
不會發生。
要知道,許多死刑犯並不具行為能力,判斷可能也被思覺失調或其他嚴重精神疾病影響,甚
至智商只有50或70左右,判這種人死刑有用嗎?
如果政府能夠致力將精神疾病去污名,在醫療支出把心理衛生佔第一,也許社會就會少一點
仇恨,少一點對立與排擠,多一點愛、包容與關懷。
很可惜,當時的羅瑩雪部長就真的讓他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