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旁裸拍 檢認沒侮辱公署
擁有爆乳身材、網上號稱「調教女王」的崔姓女子,6月在高雄哈爾濱派出所旁拍裸照上
傳推特,警方將崔女及幫忙拍照的男子送辦,但高雄地檢署認為2人只想激發社群點閱率,
且重要部位都用星號遮掩,並非侮辱公署、妨害風化,偵結後處分不起訴。警方雖感疑惑,
卻只能表示尊重司法。
若有意羞辱應在大門拍
28歲崔女今年6月27日凌晨戴著粉色口罩,走到高市警三民一分局哈爾濱派出所旁,打開
駝色外套三點全裸,由當時在台中任職的林姓警察網友,協助拍下裸照,隨後崔女將裸照發
上自己的推特網站,炫耀「女王說到做到」,並註明「野外露出」、「警局露出」、「高雄
露出」等字眼。
崔女和林男訊後被依妨害風化、侮辱公署罪嫌送辦,但承辦本案的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姚崇
略認為,若崔女及林男有意羞辱派出所,應會在派出所大門口拍照,但拍照地點選在派出所
側邊,可見只是想激發社群點閱率,且不能因有女性在派出所外拍裸照就認定為侮辱公署,
這對當今社會追求性別平等並非好事。
至於妨害風化的部分,檢方認為,崔女在上傳的照片中,均以星號遮掩乳房及下體,俗稱
「全裸三點不露」,有許多女明星出版的寫真書或寫真月曆也都以相同拍攝方式吸引民眾購
買,且無論在臉書、推特、IG等社群網站均可看到類似照片,大家會認為是在欣賞美麗的事
物,並非猥褻物,將全案處分不起訴,且不得再議。
不起訴書超白話引熱議
檢方的不起訴書也引起各界討論,姚將以往書類會提到的「伊」、「渠等」、「
吾人」等字眼,全部改成「他」、「他們」、「我們」,用字極為直白,例如「可見,被告
二人去派出所前拍裸照,主觀上只是想讓人家覺得『哇,你敢做這件事』,用來刺激社群媒
體的點閱數而已,要說這樣的行為是侮辱公署,實在也缺乏說服力。」
對於這篇完全符合「法律白話文」宗旨的不起訴書,姚崇略直言:「書類就是要讓民眾看
得懂。」
至於被「侮辱」的被害人、轄區三民一警分局則表示,「尊重檢方處分結果」,但也補充
,之後若有類似案件,仍會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依法用法,如確有明顯涉嫌違法,還是會
依法偵辦。基層員警則疑惑:「同件事情,若是不同檢察官偵辦,結果是否也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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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頗為先進 為何赤身裸體就是侮辱公署 這沒有道理 沒有露點 跟寫真明星同樣規格
何以認定違反 也是沒有道理 為何不直接妨礙風化送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