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不服收歸國有攜手國民黨告黨產會 北高行判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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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黨產會於2016年11月2日首度認定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
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黨產條例」規定,作成原處分禁止2家公司處分共約156億元資產
,2家公司與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判國民黨與2家公司敗訴
;受國民黨委任的律師張少騰聆判後表示,將研提上訴。
北高行就中投、欣裕台案開庭時,2家公司律師主張,黨產會主委顧立雄(現任國安會秘
書長)做出行政處分前,曾表示2家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應收歸國有,故原處分具有
瑕疵,且公司資金來源合法,並非國民黨可實質控制。國民黨委任律師也說,國民黨雖身
為2家公司股東,但不代表參與經營。
黨產會律師解釋,作出行政處分前經聽證程序,已針對有利與不利進行調查,並未剝奪原
告陳述權利,故黨產會依法才良作出處分,否認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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