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暴氣男持刀毀店「4度被縱放」台中闆娘: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1-11-26 11:12:09
兩個壯年夫妻
對一個六十五歲高齡老人
投擲鎖頭
而後再一次對一個正在逃跑的老人
投擲椅子
老人跌倒在路旁
無助的只能拿起身旁物品揮舞
警察來了
確把老人逮捕
遺憾!難過!痛心!
※ 引述《charles0939 (charles0939)》之銘言:
: 獨家|暴氣男持刀毀店「4度被縱放」台中闆娘:要等鬧出人命嗎
: 16分鐘前
: (新增:警方作為)
: 台中市再傳暴力攻擊事件。一名男子鎖定住家附近一家早餐店,先口頭叫囂「這裡沒有要
: 營業了」,莫名驅趕客人,後來竟演變為抬腳踏車、持菜刀、丟鎖頭砸店,以及攻擊早餐
: 店老闆和客人,早餐店提心吊膽做生意;施暴男一個月內被告3次毀損、2度涉及恐嚇罪,
: 四度法辦後卻又被放回來,早餐店質疑「一顆不定時炸彈被縱放,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 難道沒辦法制裁,難道要等到鬧出人命,才讓我們安心做生意嗎?」
: 相關新聞:獨家|施暴影片曝光!單車、鎖頭、菜刀都變台中惡男凶器
: 連環攻擊事件要從上月中旬說起,六旬林姓男子先持一根木棒,砸毀早餐店的車輛後車燈
: ,被告毀損罪,之後惡行惡狀都被監視器錄下,10/27莫名其妙推倒早餐店顧客的機車,
: 接著推來輪椅,擋在早餐店進出口,機車騎士怒告毀損罪。
: 11/18在早餐店拉起拒馬,不讓做生意,甚至扛起腳踏車往店猛店,遭告恐嚇罪和毀損罪
: 。隔天11/19對著早餐店砸鎖頭,之後一手拿鎖頭,一手持菜刀衝進早餐店作勢砍人,再
: 被告恐嚇。
: 早餐店老闆娘提及林男滿是無奈,她說,好不容易走過疫情陰霾,客人逐漸回流,「我們
: 都不想理會他,沒想到他的行徑反而越來越囂張」,先是對早餐店客人叫囂「這裡沒有要
: 營業了」,讓客人不敢進入店內用餐。
: 上月27日,開始無故推倒顧客機車,接著推一張輪椅,擋在早餐店進出口,遭顧客控告毀
: 損。警方獲報到場,林男拿著用布裹著、一把長長的東西,看似長刀或長棍,老闆、老闆
: 娘、至少七名客人被此舉嚇壞。
: 本月18日,林男再度站在店外驅趕客人,由於轄區警方曾告知早餐店,若發現林男出現,
: 可以尋求警方協助,因此,老闆立刻報警。
: 老闆娘忍不住趨前詢問:「你到底想要幹甚麼?」豈料,此話一出惹得林男大暴走,拿出
: 自備鎖頭,朝店內丟擲,老闆見狀趕快撿起來,朝林男丟回去,老闆說,目的就是要遏止
: 告誡林男「不要欺人太甚!」
: 早餐店氣到提告恐嚇和毀損罪。老闆娘指出,原以為林男被移送後,檢察官、警察應該會
: 做出應有的防制作為,卻是又放他回來。
: 不料,隔天19日,林男再度站在店門外,扭腰擺臀挑釁「你不敢打我、你出來啊!」接著
: ,從包包內掏出一把菜刀,不斷揮舞作勢砍人,右手拿著鎖頭進入店內,朝老闆方向丟擲
: ,然後,迅速往外逃離。
: 老闆眼見對方已經侵門踏戶攻擊,於是隨手舉起店內的一張椅子,朝林男丟擲嚇阻,林男
: 則在逃離過程中不慎跌倒。
: 這時,正好警方趕到,林男仍氣焰囂張揮舞著手中菜刀,還撂話作勢要砍老闆,警員見狀
: 立即喝令他放下菜刀,要求他蹲坐在地,因林男行徑已經令老闆等人心生畏懼,警方將林
: 男帶回派出所依恐嚇罪究辦移送。
: 「警察2度將他依恐嚇移送,最後檢察官還是又放他出來!」老闆娘滿臉無奈,身心安全
: 備感威脅。她指出,驚訝的是,20日清晨5點準備營業,才開啟鐵捲門,就看到林男人已
: 經站在店門外,「我們嚇得驚慌不已,立即報警,但警方抵達前,林男就已經落跑」。
: 「一個鎖定我們特定對象的累犯,卻一再被地檢署縱放,為何不能預防性羈押?難道要等
: 到鬧出人命,引起社會撻伐,才來亡羊補牢,這樣就已經來不及了。」老闆也感到氣憤。
: 老闆娘無奈說,每次開門看到店外停放腳踏車,就心想「完蛋了,他又要來鬧了」,林男
: 一再因毀損、恐嚇被移送地檢署,卻又被放出來,讓夫妻倆的生活在無止盡的恐慌當中,
: 不禁質問:「現在社會到底是怎麼了,他就好像一顆不定時炸彈,被移送又放出來,我根
: 本無法好好工作,很怕他又來滋事,希望司法單位能正視百姓的安全」。
: 老闆娘表示,她和丈夫在這裡經營早餐店約2年,從未與人結怨,直到上個月中,將車輛
: 臨停在對面林男的房客住家路旁,林男見狀竟返家拿來一根木棒,直接砸破車輛的後車燈
: ,他們當下報警處理,對林男提供毀損告訴,不料自此之後就不得安寧。
: 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行為人(指林男)接連四次因為恐嚇、毀損被移送偵辦,面對這種
: 反社會行為,必須去判定行為人是正常人或精神疾病患者,若是正常人去反覆實施犯罪行
: 為、危害社會治安,檢察官可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範,「犯罪者有反覆實施犯罪
: 行為之故意,實行預防性羈押,避免危害社會治安。
: 若行為人為精神疾病患者,依照《精神衛生法》規範,警察機關對於「有自傷、傷人之人
: ,情緒異常情形,可強制就醫」,由醫院依照判定是否有鑑定或強制治療的必要。
: 林瓊嘉指出,若林男為正常人,檢方可依《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防止他再犯,若有
: 精神疾病,則可依《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強制鑑定治療,根絕危害社會治安,因此民
: 眾若遇到類似狀況,可請警察機關依《刑事訴訟法》或《精神衛生法》對危害社會治安之
: 人,給予必要的防範作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早餐店轄區台中警二分局永興派出所今指出,多次接獲林男(65歲)恐嚇、毀損、滋事等
: 110報案紀錄,其中有數次持危險物品威脅恐嚇,依毀損、恐嚇罪隨案解送地檢署3次,另
: 有毀損函送2次,當中有2次已達反覆危害居民疑慮,建請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但要件
: 不足未獲採納。
: 本周一,警方甚至接獲林男的妹妹報案,指林男失控在房間外踹門,她嚇得躲在房內,警
: 方會同消防及衛生所人員到場,將林男強制就醫,警方彙整林男脫序事證,請醫師評估強
: 制住院,現暫時辦理強制住院由醫師評估鑑定中。(地方中心王煌忠、周庭慶/台中報導
: )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126/2IGPNICASND43NM2AOZZ5HTBVQ/
: 糟糕!
: 發生在國民黨的台中市!
: 我們四趴網軍沒辦法洗!
: 太遺憾了!
: 今天又沒工資可拿!
: 今天又沒工資可拿!
: 今天又沒工資可拿!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21-11-26 11:26:00
他沒把老闆娘砍死市長不會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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