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 我講過幾百次了
: : 持有稅是地方政府管,為什麼都記不起來?
: 但是開「新稅目:空屋稅(稅率特別加重,依我的價值觀,公告現值的200%都不為過!)
: 」是屬於中央立法的權限(因為採「法律」租稅主義)、是立法院多數黨的政治責任吧?
要定義空屋,會有人頭租屋合約的問題,要追查也有難度
但反向操作,可以對擬制租金收入課稅,實際租金收入免稅
但對擬制租金收入課稅,其實跟普遍增加房屋稅有8成像
乾脆直接房屋稅加200%,搭配實際租金收入免稅
順便也可以解決房東不讓房客申報租金扣除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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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房屋稅是地方稅,所得稅是中央稅
如此中央會流失稅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