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aba (小強)
2021-12-05 23:35:21彰化母子遭家暴案未妥適處理 1警申誡、2警劣蹟處分
udn 記者劉明岩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939948
彰化縣王姓婦人與6歲兒子遭家暴案件家暴2年,前立委黃國昌稱今天在臉書指出,台灣社
會,何時變成凌虐妻兒的家暴犯,只要有權有勢,權責機關都可以當作沒事?鹿港警分局
今晚公布員警處理時錄影內容,澄清:「依規定處理,未有包庇情事」,但受理員警未依
規定妥適處理,其中1人記申誡,2人記劣蹟。
鹿港警分局指出,王女在2018年3月聲請保護令,法院4月核發保護令有效期間2年,王女
並在保護令有效期間與粘男結婚,在2018至2020年間,粘男有3次違反保護令情形,警方
都有依規定受理並移送地檢署偵辦。
有關今年7月28日員警到場未積極處理王女報案一事,經查王女是當天主動打電話到分局
洪堀派出所,指定找熟識的胡姓勤區警員報案,胡姓警員立即派遣2位員警到場處理,員
警到場後,立即下車查看,並在王女住處週遭及窗戶巡視,但因大門上鎖,呼叫王女未應
答。
員警只得另撥打王女手機及室內電話均未接聽,且當時粘男在室外,胡姓警員就撥打電話
給王女與粘男熟識的莊姓友人(阿清)到場協助處理,員警在現場察看5分鐘後,因接獲交
通事故報案而離開現場,事後王女向警政署及警察局投訴,經調查釐清事實,本案處理員
警未依規定妥適處理,已在9月16日核予申誡一次處分,另二員記劣蹟。
至於6歲男童被腳踹影片,經查是今年3月間發生,王女並未向鹿港分局及其他警察機關報
案,鹿港分局在12月3日獲報後,隔日即12月4日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獲核發拘票
,拘提粘嫌到案。
鹿港警方澄清,王女2年間歷次報案,警方均有依規定受理偵辦及通報相關單位,絕無因
施暴男子的身分或家庭背景,而有包庇家暴加害人情事。
針對黃國昌指王女早已向彰化縣警局長吳坤旭投訴,結果,王女事後接到轄區派出所的電
話,卻非關切家暴案情,而是埋怨她「越級投訴」情節。鹿港分局長郭志豪說,派出所表
示未打這通電話,與王女的說法不一致,但是否有其他途徑表達,仍待進一步釐清。
心得、備註:
剛剛板上好像有柯韓粉言之鑿鑿,
認為是民進黨民代介入家暴案關說
推 tigotigo: 有台灣價值都不用追啦12/05 22:26
推 tigotigo: 原來這樣不是關說啊 喔對啦 他又不是藍白民代 沒事 12/05 22:30
推 tigotigo: 阿貓阿狗的片面之詞警察會聽嗎?好啦,這當然不是利用影 12/05 22:32
→ tigotigo: 響力關說囉XD 12/05 22:32
結果呢?
可憐啊!
隨便google一通,發現新聞內提到的人名有民進黨人士
柯韓粉就自行宣佈破案了。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