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翻譯有要緊:論文巨嬰

作者: waynecode (韋恩咖啡)   2021-12-06 09:23:45
轉自mobile0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6488768

1. 三位法官(感謝fkang指正,特此更正為「一位法官和兩位tribunal members」)已經看
過(have read)一疊未彌封的文件,以及一小疊彌封的文件(an open and a small close
d bundle of documents)。

2. 法院表示,那疊彌封文件當然不能給Richardson看,否則就違背了這場訴訟的目的。但?
院也同意,根據2014年7月30日布朗寧案判例,在撰寫判決時,必須揭露彌封文件的部分內?


3. 法院根據2014年7月30日布朗寧案判例,指明彌封文件包括了Richardson所要求的資訊,
也就是口試委員的姓名,以及口試委員簽署論文審核通過的日期。


9月的判決,法官除了說已經看過文件
但還說了在判決時要揭露文件部分內容
(As much as possible)
這部分沒人討論過,請問這部分判決與揭露已經出來了嗎?
還是還沒出來?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1-12-06 09:38:00
工作辛苦了。 第三點就是那個「揭露」。turtlins的精神狀態是鐵打的吧? moble 01那邊有夠純的mobile 01
作者: cancboy (:p)   2021-12-06 10:31:00
論文仔兩年囉 lse沒種告 彭通緝逃到美國 一刀斃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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