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公保地贈與給兄弟姐妹不課贈與稅的?
依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
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贈與給配偶/直系血親才有適用免徵遺產或贈與稅
還是你不知道什麼叫作直系血親?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你真的要做功課了
: 那個私人招待所後面 旁邊都是種了樹
: 你知道為什麼嗎?
: 答案是因為那邊已經被徵收了
: 那一大塊土地都是公保地
: 五分之三都已經徵收了
: 唯獨顏家的部分沒有徵收
: 剛好蓋個房子做招待所
: 享受旁邊的林地
: 你不覺得奇怪嗎?
: 一整塊相連的土地
: 獨獨漏掉了顏家的一塊不徵收
: 還讓他蓋房子
: 另外錢是顏出的 登記給他弟弟
: 因為公保地的贈與免稅 所以不用繳錢
: 買之前人家是算得清清楚楚的
: 不是你以為的甚麼政府侵犯人民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