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公保地與既成道路問題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21-12-07 11:47:38
誰說公保地贈與給兄弟姐妹不課贈與稅的?
依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
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贈與給配偶/直系血親才有適用免徵遺產或贈與稅
還是你不知道什麼叫作直系血親?
※ 引述《coober ()》之銘言
你真的要做功課了
: 那個私人招待所後面 旁邊都是種了樹
: 你知道為什麼嗎?
: 答案是因為那邊已經被徵收了
: 那一大塊土地都是公保地
: 五分之三都已經徵收了
: 唯獨顏家的部分沒有徵收
: 剛好蓋個房子做招待所
: 享受旁邊的林地
: 你不覺得奇怪嗎?
: 一整塊相連的土地
: 獨獨漏掉了顏家的一塊不徵收
: 還讓他蓋房子
: 另外錢是顏出的 登記給他弟弟
: 因為公保地的贈與免稅 所以不用繳錢
: 買之前人家是算得清清楚楚的
: 不是你以為的甚麼政府侵犯人民權利
作者: scorpio0920 (Francis)   2021-12-07 11:56:00
弟弟跟哥哥之間,有沒有經過第三者買賣?公公把地賣給已經離婚的媳婦,再結婚之後,媳婦再轉給兒子,這招避稅有用過
作者: randylee (小東東)   2021-12-07 12:00:00
他們家一定是"合法的" 不用擔心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21-12-07 12:39:00
兄弟之間就沒有免徵了還透過第三者..?
作者: hihi29 (無)   2021-12-07 12:41:00
轉給標哥 再轉給弟弟 不就免贈與稅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21-12-07 12:52:00
我只能說別把國稅局當白癡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12-07 12:54:00
標哥欠一屁股債 哥哥轉給媽媽再給弟弟比較合理
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2021-12-07 12:55:00
這種都要很小心國稅局用實質課稅去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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