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21-12-09 11:19:20※ 引述《OPPAISuki (OPPAISuki)》之銘言:
: 公投不是參考用的嗎?
: 又沒強制力
: 之前2018以核養綠就過了 還不是被強制沒收??
: 同婚公投也沒過 塔綠班還不是蠻幹?
: 2024 先政黨輪替 把假博士詐騙集團拉下台再說
: 先把假博士 詐騙集團抓起來關啦!!!
: 高端也要嚴查 3+11也要究責 核四 嚴重弊端 也要徹查 網軍通通抓出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50&flno=30
(以下節錄)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經通過者,各該選舉委員會應於投票完畢七日內公告公民投票結果,並依下列
方式處理:
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經創制或複決之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二年內不得變更該創制或複決案內容之施政。
以上是明文規定的公投通過後之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行政機關無視公投結果就是明顯違法
雖然公投法就此沒有罰鍰或刑責的規定
但公務員之行政上違法還是會被監察院彈劾的
所以說公投結果是參考用的還是更新一下資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