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jijojo (小羊羊)
2021-12-11 09:11:15兇手 1. 酒後騎車亂逛
2. 然後想搶車去找女友談判
3. 趁陳婦開門上車之際持鐵鎚將她擊昏
4. 然後不會開鎖 一氣之下竟以鐵鎚重擊陳婦頭部13下
5. 搜刮陳婦皮包內2000元
6. 手指性侵被害人
7. 一口咬掉其乳頭再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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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各位法律人
這樣的案子為何需要纏訟這麼久?
這樣泯滅人性的兇手也是可教化?!
好想看台大法律教授禮貌生分析喔
他不是很會分析嗎 法律大佬的高見說一下啊
怎麼教授不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