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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2 01:07 聯合報 / 王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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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二月,銓敘部發了一份通函給全國各級政府機關,主旨是「關於公務員在公投程序中
應恪守之行政中立規範」,其中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動用行政資源、利用職務關係、使用
職銜名器,支持或反對特定公民投票案」。
銓敘部是行政中立法的法制主管機關,通函是專門針對公投而發,而且所提各項禁止行為
又具體明確,按理說,在今年的四項公投過程中,應該不至於再發生政府違反行政中立的
事情。
現實卻正好相反,有關民進黨政府行政不中立的爭議,至今未斷。先是行政院自創了一個
現行法令遍尋不著的名詞「法定當然反方」,政府既是反方,當然就可不受行政中立的規
範。接著銓敘部又把通函中具體明確的那些規範,放寬解釋為政府機關「基於政策推動權
責,宣傳政策機關立場,並未違反中立法規定」,其結果就是,民進黨政府從政務官到公
務員,在這次四項公投過程中,完全不受中立法與銓敘部通函的節制。
既然沒有行政中立的顧慮,民進黨政府從中央到執政的地方政府,幾乎是以傾國之力去進
行反對四項公投的總動員,府院黨首長每天搭行政專機到各地宣講,縣市長帶著黨公職人
員大清早就站路口、跑市場拉票,各機關所屬公務員這段時間的唯一正務就是迎戰公投,
讓四項公投的動員規格猶勝於總統大選,也讓公投正方的民間團體與在野黨,面臨了一場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不對稱戰爭。
但問題是,即使依照銓敘部後來的從寬解釋,民進黨政府可以「宣講政策」,但政府可以
要求人民「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亦即「支持或反對特定之公民投票案」嗎?
中立法與銓敘部通函,都把「指使投票」列為政府機關的禁止行為,不具法律地位的所謂
「法定當然反方」,如果既可以宣講政策,又能夠動用行政資源,並且指使人民如何投票
,中立法與通函豈不形同具文?難道行政中立也有「公投假期」?
再退一步說,即使民進黨政府可以為公投全面動用行政資源,但公務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
特定政黨而動用行政資源,卻也是中立法明文規定的禁止行為,依此規定,從中央到地方
的民進黨政府官員,可以參加支持民進黨各級黨部辦理的反四項公投活動嗎?黨政一體的
公投總動員方式,難道沒有違反中立法的規定?
民進黨這幾年因為習於一黨獨大,不論法令、政策或者是非對錯,都是「我說了算」,別
人說他公投違反中立,他說我是法定當然反方;柯建銘痛斥國民黨立委邀請檢察官列席備
詢違憲,卻忘了幾年前民進黨立委因王柯關說案,也曾要求檢察總長列席備詢,而且他還
指著黃世銘痛罵「你死了」;民進黨提案公投就是愛台灣,別人提案公投就是亂台灣,這
種我是人非的獨大心態,在民進黨公投宣講的過程中處處可見。
不可思議的是,蔡英文在公投宣講最後階段,竟呼籲「台灣隊站出來」,也讚美打高端疫
苗的人是「死忠的」,但有台灣隊就有非台灣隊,有死忠的,就有不忠的,一個國家領導
人如此切割人民,跟麥卡錫主義禍害美國時,把異議者劃歸為不忠的「非美」人士又有何
異?
但這就是民進黨的本性,選舉時一定會把內部矛盾無限上綱為敵我矛盾,把政策保衛戰變
成政權保衛戰,甚至升高為台灣保衛戰,這次公投,民進黨也不改本性。(作者為世新大
學客座教授)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塔綠班連高中生的模擬公投都要批鬥?只能慶幸清醒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了
沒有經歷過扁朝八年亂政的年輕人現在總算體認到塔綠斑的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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