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WzqMqme.jpg
: 「如果沒有辦法去處理核安, 没有能力去處理核廢料, 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談核電」
: 新北市長侯友宜 2021/11/22
: 一位署名「廖御日」的民眾 引用侯友宜對核安的談話 在中國時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
: 這下好玩了
: 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
侯友宜對這則廣告表示「震怒」
但問題在於
這確實是他說的話
一字不漏
然後引用者有匡列有標註
下方也有引用者署名表示負責
這在法律上沒問題啊
公眾人物的話本來就可受公評
標點符號內的哪一個字不是侯說的?
所以侯的震怒也實在沒道理吧?
最多只能再次重申
自己是「不表態」而已
沒辦法否認說過的話啊!
侯震怒實在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