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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首次行使特赦權 王光祿非常上訴案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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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信 1 天前
c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次行使特赦權,在今年5月特赦王光祿,王
雖經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最高法院29日駁回檢察總長提起的非常
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次行使特赦權,在今年5月特赦王光祿,王雖經特赦免除其刑之執行
,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的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29日駁回非常上
訴。王光祿的罪刑都在,只是免於執行。
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803號解釋內容,檢察總長非常上訴主張,原
住民只要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不具營利性者,就可獵捕保育野生動物,難認為有
理由,應予以駁回。
2013年王光祿聲稱因年邁母親想吃肉,他用撿拾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
鬃山羊、山羌,檢方起訴,他不否認自己行為,主張狩獵是原民文化未犯罪。
歷審將王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3年2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7月,併科
罰金7萬元,合併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他提非常上訴,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
2017年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
司法院大法官今年5月作成釋字803號解釋,認為現行的《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中,立法者
只就原住民自製獵槍的行為除罪化,但空氣槍等仍受法律限制,這是立法政策的選擇,沒
有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問題,「自製獵槍」一詞也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大法官指出,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及運輸或持有自製獵槍,供作生活之用者,處以2000
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的規定,大法官認定合憲。如果原住民不是用經過許可的「自製
獵槍」打獵,仍須受行政罰或刑罰究責。
司法院作成釋憲案後,蔡英文總統對王光祿特赦,依赦免法第3條規定「受罪刑宣告之人
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其情節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為無效」,王的非常上訴
案件,遭最高法院駁回。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特赦耶~
超級少見到的呢~
阿 抱歉
本人政治素養&法學大意裡唸讀的尚且不深
一時間分不出來大赦跟特赦的差別..
不過,特赦阿..
阿扁也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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