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2022-01-31 09:58:59民眾黨這個處置就真的很好笑,
明明就是黨主席一個人決定,
把酒駕的除名就好。
接下來交給什麼決策會什麼中央委員的追認,
反正以前也都這樣幹,
接著前詐騙集團員工的發言人宣佈,
由於候選人初選刻意隱瞞blabla,決議除名。
整件事就直接止血,
還讓柯粉可以拿來吹說民眾黨好棒棒。
現在發個公告說"自提名日起"不得酒駕,
是要笑死誰啊?
然後原本被爆酒駕的也不立刻除名,
說要經什麼決策會什麼中央委會討論。
我就問啦,
過一陣子前詐騙集團員工的發言人,
有可能會宣佈說,
"啊,因為那是提名前的事了,
提名後就是聖人了,
所以還是要提名前酒駕仔喔。"
這樣嗎?
如果寶寶敢這樣宣佈,
我都懷疑她要去看醫生了,
不會這樣宣佈的話幹嘛不立刻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