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新聞吃光光…
其實谷愛凌(Eileen Gu)的國籍身份,非常有趣。
谷愛凌是2003年9月3日在美國加州出生,而美國是屬地主義,所以一出生就有美國國籍。
繼續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是不允許雙重國籍,而且國籍是屬人主義,所以她出生也具有
中國國籍。
這時候就會很有趣,當屬人主義跟屬地主義對撞時,會變成未滿18歲之前,具有中國不承認
之雙重國籍。
看看谷愛凌何時代表中國出賽:2019年6月,這時候谷才16歲。
繼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未滿18歲的海外雙重國籍青少年可以在監護人(父母)共同簽字之下,在中國或者其領事館
內放棄另一國籍。
而谷愛凌已經在父母共同簽字下,放棄美國國籍,正式得到中國承認,具有中國國籍。
但故事結束了嗎?沒有!
根據美國法律,未滿實歲16歲的美國籍未成年不能放棄美國國籍。而谷簽字放棄美國國籍時
,實際上未滿實歲16歲,所以美國不承認那個放棄美國籍文件。
繼續下去,現在谷滿18歲了,根據中國法律,她已經被視為中國公民,在中國及其治外法權
可及的國家,必須接受中國政府的約制。
但根據美國法律,谷之前的文件因為無法律效力,而谷在成年之後,也未對美國政府提出放
棄國籍申請,所以在美國及其治外法權可及的國家,必須接受美國政府的約制。
如果兩個治外法權衝突?那就看當事國要買誰的帳。
總之,谷就是鑽透美中法規的漏洞才有今天的狀態。但是只要谷在中國出事被中國用其法律
約束,美國實際上無法做任何協助。
在我看起來,這是不曉得谷被中國大外宣或者其中國出身父母洗腦太深,還是另一個毛草紙
真香。
但是不論哪一個,她自己最好有覺悟:當美中利益衝突時,如果她在中國:美國不會幫她、
長津湖那類劇本將會發生在她身上。如果她在美國:當年二戰美國怎樣對待日裔,就會怎樣
對待她這個公然投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