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otepad67 (甄姬拔劍)》之銘言:
: 外勞永居行政院直接拍版
入出境及移民法
第 25 條
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或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在我國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超過一百八
十三日,並符合下列要件者,得向移民署申請永久居留。但以就學或經中央勞動主管機關
許可在我國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之原因許可居留者及以
其為依親對象許可居留者,在我國居留(住)之期間,不予計入:
一、十八歲以上。
二、品行端正。
三、有相當之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
四、符合我國國家利益。
: 這種幾十萬人來台灣永居、配偶和子女可以直接來台灣工作、就學和享健保等福利
: 完全不用經過立法機構,只要行政院想作就不用任何程序直接作
可是瑞凡
已經有法源依據
行政院只是照做而已
且行政院版本比立法嚴格欸
「 在台工作6年、技術純熟、符合一定薪資,經申請後再工作5年」
說真的看起來有何不妥
況且外勞有繳交勞健保費用
其實也不能拒絕他們用
: 福食、萊豬、進口鳥流感疫區雞蛋等也一樣
: 不用任何任何程序,只要黨中央想要的東西,可以直接變執行
: 這種行政效率有多高?
: 不用再進入政黨惡鬥,一切都只要黨中央下令就好
: 世界怎麼追的上台灣
: 福食、萊豬、進口鳥流感疫區雞蛋、外勞永居等等一系列行政命令下來
: 大家認為台灣立法院還有需要存在嗎?
: 其實只要有民進黨中央就好了吧
真的要批評的話
要懂找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