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雄市因為波蘭人抱怨 人行道上飆車被叭的事情上了新聞 邁邁硬起來大執法
但人行道上面 不能騎車的事情 這很早在台北市就有在取締 所以有在台北生活工作過
的人應該都知道這件事情 (光華那邊還特別有警察在站崗取締)
理論上這次事件 就算以前不知道 現在也該知道了 怎麼會風向反而是開始批評市府
說人行道上有停車格不給騎車上去不合理呢 甚至還有人覺得人行道為什麼不能停車
說真的 我只要開車或騎車去台北都特別小心 大家都知道超過停止線 甚至開車壓到
機車停等區在台北都可能會被取締開罰
但看到剛剛有整理的高雄市交通狀況 這些違法的事情卻變成理所當然
到底是什麼原因 影響了 台北市 跟 高雄市 人們的守法觀念呢
是因為台北人比較機掰 高雄人比較重人情味 所產生的差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