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ovie (以夢為馬 莫負韶華)》之銘言:
: 這是每周五
: 固定的府院黨會議
: 阿北府成員
: 阿北黨立法院成員
: 阿北黨成員
: 的固定會議
: 不要問為何台北市政府薪水支付的成員
: 要處理阿北黨黨務工作
: 還去罵阿北黨立委
: 另外
: 是什麼身分自己體會
: 不要明講
: 我偷偷透露他薪水來源是台北市政府了
: 應該可以猜到
: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 看4X貓臉書說
: : 陳智菡被釣到 會議中批評B如
: : 痾…他不是台北市政府發言人嗎?
: : B如是立委
: : 到底什麼身份批評B如的
台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組織架構與權管業務
新聞發布
發布市長每日公開行程。
市長行程之採訪、撰發、聯繫等事項。
本府各單位重要新聞聯繫協調事項。
記者會之舉辦事項。
媒體專訪市長等事項。
輿情收集
市政新聞資料之撰發及蒐集事項。
市政輿情蒐集及分析。
媒體聯繫
辦理媒體聯繫活動,說明本府政策與施政績效。
我不懂到底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的業務跟這個府院
黨會議有什麼關係上班時間參加這種會議沒有違
反行政中立法嗎?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
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
第 7 條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
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
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上班或勤務時間,指下列時間:
一、法定上班時間。
二、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三、值班或加班時間。
四、因公奉派訓練、出差或參加與其職務有關活
動之時間。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
動,指由政黨或政治團體所召集之活動及與其他
團體共同召集之活動,包括於政府機關內部,成
立或運作政黨之黨團及從事各種黨務活動等;所
稱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指依相
關法令規定執行職務所應為之行為。
我們來看看柯怎麼搞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訂下《北市行政中立法》,要求政
務官不得公開輔選,但議員近期發現,柯成立政黨後竟然
偷偷修改規定。柯今天受訪表示,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用的
,不是參考用的,他們是按照實務狀況重新修了一遍,修
到大家可以遵守。
柯文哲上任初期標榜政治不須為政黨服務,訂下《北市行
政中立法》,規定政務官不得兼任政黨及其他政治團體及
公職候選人競辦職務,參加輔選行程只能就市政議題發言
,且不能穿著候選人背心,但北市議會昨發現這些內容已
在2019年10月偷偷被市府刪除,時間點正是民眾黨組黨後。
這就是新政治,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