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石明謹臉書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22-03-16 07:56:50
※ 引述《helba (網路貧民窟)》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Rjlm1g
: 2.轉錄來源︰
: 石明謹臉書
??????
我剛剛查石明謹判決, 判決書在網路上是公開的
https://tpp.judicial.gov.tw/tw/cp-1832-396174-eec25-031.html
https://i.imgur.com/i6LgjDl.jpg
啊判決文上面寫的很清楚
法院懲戒你是因為你違反公服法兼差 怎麼會變成石明謹說的那樣?
: 3.轉錄內容︰
: 其實很多人,包括報導的記者,都一直搞錯一件事情,那就是
: 「公務人員服務法」跟「公務人員懲戒法」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前者討論你是否兼職,後
: 者討論你是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也就是說,我被「懲戒」不是因為當球評,而是因為當
: 球評「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 那我是怎麼樣「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呢?我們來看看台北市政府舉出那些例子:
: 1.擔任與本職無關之足球評論員。
: 2.常於社群網站Facebook發表政治性言論。
: 3.於該社群網站登載顯示為愛爾達員工。
: 4.使民眾對公務員有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感,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 前面三個就不用說了,這簡直太嚴重了,沒有被判死刑真是感謝上天,第四點最有趣,台
: 北市政府用的理由是,我的行為經媒體大幅負面報導,導致政府信譽受到嚴重損害。
: 那是什麼行為受到「媒體大幅負面報導」呢?只有一個,那就是2020年5月21日,我被移
: 付懲戒的報導,修蛋幾壘!我被移付懲戒是2021年4月29日啊!這怎麼一回事?!?!?
: !這是什麼平行時空嗎?
: 對,就是平行時空,2020年5月21日,我「並沒有」被移付懲戒,而是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 交通警察大隊,發了新聞稿請了一堆記者來報導,說我被移付懲戒,但是因為「證據不足
: 」最後沒有送案。一年之後的2021年4月29日,這次有證據了,證據就是我一年前沒有被
: 移付懲戒但是他們說我被移付懲戒的新聞,用來說我被媒體負面報導,所以應該要被移付
: 懲戒,這是時間鉗形攻勢啊啊啊啊啊!!!
: 我之前沒有公開台北市政府這些瞎透了的內容,是因為我認為我有一定的聲量,在訴訟程
: 序中,等於是用外界輿論影響法官的判決,我個人是半個法律人,不是很喜歡這樣的作法
: ,我願意相信台灣的司法體制,所以我希望能夠依照正常的程序來說服法官,沒想到懲戒
: 法院連第一審都未開庭,沒有讓我有機會出庭做任何的說明,就逕為判決。
: 而第二審雖然駁回上訴,但我其實對懲戒法院的合議庭是很感謝的,要二審推翻一審的判
: 決需要很大的勇氣,我並不期待二審的法官能夠做到,但給了我一個在庭上陳述的機會,
: 我的主張不只是針對我自己的案件,而是希望對所有公務員都有一致的待遇,以後不要讓
: 你的上級機關可以用各種方式來整治你。
: 4.附註、心得、想法︰
: {在是怎樣?
: 在臉書個人版面發發文就要抓去關了是不是?
: 那我看一堆軍人老師也都要被懲戒了吧?
: 平常看過的絕對比左盃罵的還難聽==
: 又一個得罪了方丈還想跑
: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22-03-16 08:03:00
謝分享
作者: xup654z (林小峰)   2022-03-16 08:07:00
塔綠班垃圾賤種看不懂法律條文,逢柯必黑的垃圾賤畜團
作者: scratch01 (......)   2022-03-16 08:11:00
說到底為啥公務員不能兼職?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22-03-16 08:12:00
樓上很簡單 因為兼職會破壞政府威信+公務員尊嚴當然這是大人的理由 主要是怕公務員藉權力上下其手
作者: Robben (裸奔)   2022-03-16 08:13:00
薪水這麼少還不能兼職 笑死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2-03-16 08:22:00
就類似旋轉門條款,其實一些具有機密性的企業也會與雇員簽訂類似條款
作者: jaywang4 (酒中狂士)   2022-03-16 08:22:00
因為會產生很多顧問職,有關係的公務員每個都領兩筆薪水,光稽核有沒有違規就累死廉政署不過,我覺得可以改成幾職等以下可兼職才對,沒道理小員警小科員不能兼職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22-03-16 08:28:00
我看過有一些經過主管評估簽准之後,是可以在外面兼職的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22-03-16 08:36:00
因為它的人設就是柯黑 罵懲戒法院沒用 只好牽拖一下北市府 騙騙傻B支持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2-03-16 08:37:00
第四點都不用看了
作者: Hohenzollern   2022-03-16 08:48:00
柯韓糞上車囉!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22-03-16 08:58:00
嫌薪水少就別幹啊 某樓
作者: aragorn747 (亞拉岡)   2022-03-16 08:59:00
作者: Tosca (hi)   2022-03-16 09:13:00
兼職爭議是定義很難拿捏啦 尤其現在又是大網紅時代我是認為直接定一個金額以下比較可行 好比本俸1/3以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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