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storm.mg/article/4252050
: 2.新聞來源︰
: [新新聞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人權倒退!」彭文正律師張靜被聲押 同業批:蔡政府跟中共靠攏
: 4.完整新聞內容︰
: 5.附註、心得、想法︰
: 早上就有人提出
甚麼人?法律人嗎?還是八卦板民?
: 張靜被控的罪名:涉妨害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都是告訴乃論
: 結果台東地檢署卻主動偵辦還要聲押
告訴乃論罪地檢署主動偵辦有問題嗎?
哪個實務見解反對告訴乃論罪檢警可以偵辦?
哪本法學著作反對告訴乃論罪檢警可以偵辦?
告訴乃論罪的告訴 是追訴的條件還是偵查的條件?
能混淆這兩者證實你的法學素養實在是有問題
: 文內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也提出這樣的論點
人家哪有提出這樣論點 自己貼的文自己都不看
他是陰謀論
認為國家藉他案搜索律師來扣押律師跟當事人的討論內容
人家好歹也是法律人
怎麼可能會跟某些人一樣實務判解不讀
法學著作不讀 每天在八卦叫叫跳跳
: 所以這樣主動偵辦真的是相當詭異
詭異在哪裡?
你鄰居找一群人圍毆你 你斷了五根肋骨
然後你只告了你鄰居
斷肋骨是輕傷害阿
警察能不能查打人的人是誰
查到是某甲乙丙丁之後能不能通知到案詢問?
: 但我認為律師沒有免死金牌
: 如果違法
: 程序上該辦的就辦
那不就好了 實務見解就是檢方對於告訴乃論罪無論是否告訴
都可偵辦聲押 惟聲押要犯罪事證明確
這就是程序上該辦的事情
: 沒有鄭文龍說的"不敢對律師出手"這種事
八卦仔應該搞不懂偵查發動原因 跟偵查條件的不同
拿信仰柯文哲的時間精力讀點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