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12345 (GF#2)
2022-03-25 11:32:09※ 引述《wupaul (台北車站遊民,想打疫苗)》之銘言:
: 我覺得是這樣啦, 月薪十幾萬
: 要怎麼花錢
: 要怎麼爽
: 也沒投資
: 一年下來只存兩萬
: 哇靠 這人生是多爽
: 一個30歲的人竟然是月光族
: 還是立委欸
: 這樣是不是不太會投資理財?
: 好可憐哦
其實這還蠻正常的
光是看最近一連串爆了大概十幾件的議員的助理費案就知道了
其實台灣的民意代表的法定薪水與社會期待他們做的事情相比是偏低的
一個理想的民代不只要做法案研究還要各種選民服務甚至跑紅白帖才叫做勤政愛民
但檯面上給的薪水其實真的是偏低
而為了改善又不想影響整個政府的薪資結構導致"觀感"不好
所以只好用各種名義補貼,除了助理之外還有各種交通、租房之類的各式各樣
也才導致很多人因為用各種名義把這些款項相互轉用最後變成違法
當然違法就是違法,但如果大家有共識其實這些人就是會有這些支出的需要
那為何不直接都把它檯面化呢?例如議員薪水直接改成50萬然後所有津貼都砍掉這樣
那麼在50萬內他自己愛怎樣用就是他自己的經營策略了
各級首長的特支費其實也是可以用這樣的操作來簡化
不用再掩耳盜鈴,整天到處蒐集發票去報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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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den (William)
2022-03-25 11:34:00你改成50萬 還是會有人靠腰 立委肥貓 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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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12345 (GF#2)
2022-03-25 11:34:00我的意思就是把這些補助都直接變成薪水
這樣反過來就會有盡其所能costdown的問題了吧,不是說不好但這會不會有另一方面的危害呢
作者:
Re12345 (GF#2)
2022-03-25 11:37:00另一方面的危害不會因為這樣而新增 因為會有的現在就有現在不就是政府給10萬找助理但只給5萬卻文件做成10萬
那就是做文件,既違法又不合理了,你不能拿一個掛人頭撈錢的情況說既然違法我們把它合法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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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12345 (GF#2)
2022-03-25 11:41:00以後助理就都花他自己的錢 哪來違法問題?
你覺得薪水偏低就把它拉高,不要再做多餘的事情廢話你都改法律了當然不會違法你怎麼不說總是有酒宴酒駕沒辦法我們把酒駕合法化後風險自負沒有違法問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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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12345 (GF#2)
2022-03-25 12:13:00你舉的例子和這個預算問題也差太多把助理補助直接變成議員薪水要不要聘助理他自己決定這樣和酒駕合法到底哪邊一樣? 酒駕合法他還是酒駕阿但改了之後要不要聘助理 要花多少錢這難道也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