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台灣政府不再使用“台灣當局”做稱呼,意思不就是國會要政部門“承認”台灣政府已經
不再是GRC,而是能代表台灣人民的台灣政府囉?
這是不是美國變相承認台灣啊?
酸酸:沒有台灣“國”,不算
欸,這是國會把這議題放在外交層面上的耶,外交是幹啥吃的,酸酸不會不知道吧?
※ 引述 《starport (輕鬆看)》 之銘言:
: 在外交層面,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與其他政府機構,停止以過時的「台灣當局」(
: Taiwan authorities)用法來稱呼台灣民選政府,也禁止美國政府限制美台官員直接、定
: 期往來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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