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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德芬告潘文忠「非法圖利」蔡英文 北檢簽結:顯有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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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門》賀德芬告潘文忠「非法圖利」蔡英文 北檢簽結:顯有誤會
潘維庭 + 追蹤
2022-04-01 19:05 ?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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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1日舉行記者會,狀告教育部長潘文忠圖利總統蔡英文。(柯承惠攝)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1日舉行記者會,狀告教育部長潘文忠圖利總統蔡英文。(柯承惠攝)
指控總統蔡英文在1984年未完成留英博士論文、取得學位的台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
德芬、與前台大新聞所所長彭文正的律師張靜,2人於1日再召開記者會,賀德芬指出,
在她提行政訴訟上訴,4個月來又沒下文的情況下,去年12月24日她和張靜告發教育
部長潘文忠「非法圖利」蔡英文,指潘文忠為蔡英文掩藏無論文、無學位、無審查程序
「三無」的狀況,讓蔡英文詐騙教職,獲取不法薪資利益,並藉之詐騙律師資格、及總
統職位。北檢卻迅速在今年1月18日簽結,並指「顯有誤會」。
賀德芬呼籲立委出來追究此案,她說,既然法院都說此事是一場誤會,蔡英文的教師升
等資料無須保密,那就請立委向潘文忠索資,將升等資料全部拿出來。
賀德芬指,在上述告發被迅速簽結後,她和張靜在1月28日再行提出刑事告發狀,指檢
察官若不依《刑事訴訟法》228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應於收到告發後,立即展開偵
查」,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才有今(1)日的偵查程序。
賀德芬今天也發出聲明稱,2019年的9月4日起,蔡英文對質疑其學位的自己、旅美
教授林環牆和彭文正3人提起告訴,「以後一連串相關的法律爭訟,無論民、刑事,或
是行政訴訟、無論偵審,更無論程序進行,或實質審理,以及人員心態或文書製作等,
幾乎無一不違背司法人最應遵從的法治原則、證據法則、經驗法則、及公平正義的理念」
。
賀德芬形容3年多來的司法經歷,「種種的荒謬絕倫,已是罄竹難書,天人共憤。司法
已不是人民正義的守護者,而是迫害善良百姓的血滴子。」
賀德芬解釋,她和張靜告發潘文忠一案遭北檢簽結理由,是台北地檢署表示,早在109
年的4月30日,因其他案件,曾經向台大、教育部函詢賀德芬及彭文正擔任教職的升等
資料,當時台大及教育部僅檢附文件資料等程序事項,沒有提供校方之資料。
北檢以此事作為對照和理由,稱「教育部並無拒絕提供蔡英文之升等資料」,「故蔡英
文之教師升等資料實無須保密,故指潘文忠有圖利之嫌乙節,顯有誤會」,該簽結書函
還指「賀德芬並無提出相關具體事證」,賀德芬指,這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問A答B
。」
北檢於1月18日簽結張靜、賀德芬告發教育部長潘文忠的書函,指「蔡英文教師升等資
料實無需保密」,涉有圖利罪嫌「顯有誤會」。(賀德芬提供)
賀德芬批評,上述的簽結書函,不但沒有寫承辦檢察官姓名、也沒有地檢署關防,「彷
彿黑函,令人啼笑皆非」,且對此事完全未經偵查,「卻指鹿為馬,不知所云,草率簽
結,程度低落,嘆為觀止。但袒護官僚,意圖吃案,卻是昭然若揭。」
賀德芬指,從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中旬,才20天不到,這麼重大的案子,國家最高的
教育政務官在國會上、在行政法院上叫律師說謊,現在法院卻說一切是「誤會」,他
們提供了多少事證,卻仍然簽結。
賀德芬也批評,蔡英文的學位造假罪證確鑿,若2年後蔡英文仍能安享榮華富貴下台,
最大的原因就是台灣的民主已死,沒有任何體制可以監督她、制裁她的不法行為。
5.附註、心得、想法︰
我很好奇,賀所說的提供的事證到底是三小?
你們用來證明所謂教育部非法封存蔡英文論文的根據不就是陳學聖提供的公文封面截圖?
http://i.imgur.com/K1G5kFh.jpg
但是陳學聖對這張圖的解釋本來就是錯的啊!
至於你要求的資料,教育部不是已經給你了?
http://i.imgur.com/Z7KJGBQ.jpg
不然你那份政大履歷表怎麼來的?
是說彭文正說得那麼久的黃偉跑去調他升等資料,原來是地檢署拿他們「調不到」
彭賀的資料來說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