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ChooseBetterHsinchu/posts/4957009034352407
2.轉錄來源︰
李國璋 新竹市東區市議員
3.轉錄內容︰
【我要加入民眾黨了】
印象中原本對柯市長的感覺是絕頂聰明、一針見血,
但時又有些無厘頭的阿北。但在與柯市長的數次晤談後,
發覺他對旁人(尤其是晚輩)有著外界不知的敦厚與包容。
對於台灣目前的政治環境,更是有著近乎執拗的改革決心,
那種期盼打破黑箱決策的堅持,超乎我原先的想像,正是我喜歡欣賞的特質。
柯市長曾經說過:「對的事情做,不對的事情不要做。」
這麼簡單的兩句話放在政治領域中,卻顯得如此的困難。
我們有多久沒有想起,當時到底是秉持著什麼樣的初衷踏進政治圈中;
在決定參選的那一刻,又想要給這個國家、這座城市帶來什麼樣的改變?
所以思考了很久,在許多友人支持(當然反對的也有啦)下,
今天我正式決定,申請加入台灣民眾黨。
雖然「背骨」、「變色龍」等等名號,肯定都跟著我走了,
但是我們仍與國民黨是在野的盟友。
「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正是國璋此刻的心情;
知我者、惜我,不知我者、責我!都是勉勵,一併謝了!
期待未來能夠與台灣民眾黨的年輕新血作伙打拼,
一起互相交流學習、激盪出更多火花。
文末,雖已戒酒多年,國璋也須承認在2005年時,曾有過一次酒駕被罰。
雖無肇事、移送,但仍應感謝那位當時還是台北縣的高中老師,
期許莫再犯的寬容警惕。
就這樣吧!
結論就是,國璋要捲起袖子,跟著柯主席一起幹活了!!
4.附註、心得、想法︰
台灣民眾黨現任市議員增加到五人(都是選上才加入),
根據台灣民眾黨提名辦法:
『三、惟因酒駕行為受行政裁罰(拒測者除外)時並未涉及刑責且僅犯乙次者,
自該酒駕受行政裁罰時起迄今已滿十年之翌日起,則例外得受本黨提名。』
酒駕一次可容忍,2005年至今已滿十年,
完全符合黨規可以提名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