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這種罰單,都算是財政收入"規費"的政府
收入來源。
跟稅收一樣,都是政府財政的收入來源之一。
地方政府的警員開機車騎上人行道的罰單,
就是在替高雄市政府的市庫【賺錢】。
機車騎上人行道的罰款是600元
600元 x 11116件 = 大約667萬
的高雄市市庫進帳
看這新聞,還有民眾被搞到行政執行,財產被
查封的。
這些都是民怨啦。高雄的月薪也不高、不多。
600元的罰款,大概是高雄人一天的工資做白工
像這樣產生的民怨,地方的市長、首長,
都要自己去承擔政治後果。
但我相信死忠票還是死忠。
波蘭記者就一個人不爽,他也沒有選票。
11116件罰單 x 3.5人 = 38906人
至少會產生3.9萬人的民怨在幹譙高雄市政府
可以算一下政治成本
※ 引述《jk182325 (萬里花我老婆)》之銘言:
: 1.媒體來源:公視
: 王柔婷 陳顯坤/高雄報導
: 波蘭記者批騎士飆人行道 高市府近一個月取締11116件
: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7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