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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編過勞猝死
新北拒國賠!理由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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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鐘前
2年前過勞猝死的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經勞動部介入調查認定符合過勞指引,監察院糾
正區公所後,陳爸爸申請國賠836萬。但近日結果出爐,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
會決議拒絕賠償。理由是金山小編為約聘人員而且是自願加班,電腦中也有發現他參與其他
公共事務的文件,難認陳嘉緯的過勞與公務相關,陳父收到公文決議後,怒表無法接受,將
提國賠訴訟還小孩一個公道。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指出,全案由金山區公所研提建議意見後送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同意金山區公所拒絕賠償意見。
法制局表示,國賠會包括9名外聘委員共15人,經召開2次會議嚴謹討論後認為,依《國家賠
償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
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
亦同。」
法制局表示,據公所提供差勤紀錄顯示,陳嘉緯提出每個月70個小時的專案加班申請,其加
班申請符合市府教職員工出差加班應行注意事項。而死亡前2個月(即109年6月及7月)加班
時數分別為124小時、84小時乃是公所基於體恤死者,事後追認始超過專案加班時數70個小
時。
法制局表示,國賠會查證,專案加班陳嘉緯提出申請,且公所應監察院調查所需,事後調閱
陳嘉緯電腦資料發現,陳嘉緯是自願加班處理事情,非金山區公所主管強迫要求加班。因此
不存在國賠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情形,所以不成立國賠責任。法制局表示,為
保障請求權人權益,金山區公所收受國賠會審議決議後,已盡速於4月15日將拒絕賠償理由
書送達請求權人。市府對陳員猝死感到遺憾及不捨,其國家賠償申請案仍須依國賠法構成要
件及事實依法審議。
陳嘉緯的父親陳國煌說,他收到拒絕國賠的公文,對這樣的結果「不接受」,之後將提起國
家賠償的訴訟。
陳國煌的委任律師關治維表示,目前正跟家屬討論是否提起訴訟,但還是要依家屬意願;提
告期限是自侵權行為發生當天起算2年內,即今年8月8日前要提出,家屬應該不會拖那麼久
,最快1到2個月內就會提告。
金山區長廖武輝表示,區公所只有負責接受並提出國賠申請,收到結果後再轉給家屬,沒有
參與過程。
(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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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小編過勞事件
勞動部認定符合過勞指引
監察院糾正區公所後
陳爸爸申請國賠836萬
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決議拒絕賠償
理由是小編是自願加班
加班70小時申請符合規定
且電腦裡有處理其他公務事項
小編父親不服會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