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疫保單均是一年期 金管會︰不保證續保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22-04-22 06:54:18
1.新聞網址︰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513052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防疫保單均是一年期 金管會︰不保證續保
4.完整新聞內容︰
2022/04/22 05:30
〔記者王孟倫、李靚慧/台北報導〕因本土疫情嚴峻,產險
公司的防疫保單不再提供續保,引發民眾不滿。金管會保險
局昨表示,產險公司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
保證續保」性質,但若公司已發給客戶續保通知函,且客戶
也已繳款,契約就已經成立、保險公司必須履約。
若通知續保且客戶已繳款 則須履約
國內疫情嚴峻,各產險公司紛紛下架舊有防疫險、改新商品
上架,更有保戶投訴泰安產險已通知續保,卻又突然喊卡的
爭議。泰安產險說明,之前發出給客戶的第一封簡訊,為保
險公司的續保流程,但考量近期疫情嚴峻,加上政府防疫措
施已調整,原有的商品費率嚴重偏離,必須以新商品替代。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產險公司防疫險原本就是「一年
一保」,而且沒有續約保障,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擁
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例如須調整費
率或承保範圍等。
林志憲強調,產險公司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
容提供保戶選擇;當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產險業者也指出,不只是防疫險,包括車險火險等各種商品
,保單承保規定中,產險公司必須在到期前的兩個月通知保
戶續保;但這是為了「盡到通知義務」,屆時是否承保,決
定權仍在產險公司。
昨市場謠傳各家保險公司下午將發布聲明,今年四到六月間
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林志憲強調,該消息並不正確,
因為只要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況且產險公司
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之保費,保險契
約即為成立。
5.附註、心得、想法︰
各位投保人請看好你手頭保單的有效期限,一年之內沒有確診真的是萬般幸運。
至於保約到期之後要不要再繼續保下去,可以聯絡你們的專屬保險專員問看看 。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裡講的是去年買的今年續約的啦今年買的,保險公司賠到要破產,本來就不可能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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