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reurl.cc/VDXbj6
2.轉錄來源︰
東吳大學法學教授 胡博硯 臉書
3.轉錄內容︰
剛剛看了洪佳業檢察官對於這個特赦案的評論,說真的我此前就看過這個判決,覺得很多
聲援韓少將的人其實是沒有看判決。
這案子涉及的金額很少沒錯,也不是放在自己口袋也沒錯。
但就是做了一個假核銷,而且這事情部屬早就跟他說不可以,但還是這樣做了。
而更有趣的是,大家都說加菜金可以用在家眷上面,眷屬不是外人,而這個國防部暨所屬
機關部隊加菜金處理作業規定是國防部自己的行政規則,在本案調查的過程國防部對於這
第四條的解釋意見為何,我看判決都沒有提及,只有提到證人(主計)在偵查中說不能用在
眷屬。而且還有其他相關規定的附卷。
就這個個案因為我查不到這個國防部的規則怎麼訂,不知道國防部怎麼解釋的,但是我不
認為再審會有多大的可能性,也就是這樣也許有律師去提倒不如聲請釋憲,否則可能在事
實上就很難解套。
就政治上來說,總統特赦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手段,但這個案當中最可憐人應該不是那個將
軍,而是還行政士,以及其他的已經認罪緩起訴的軍人了。其實很檢察官有提到幾個減刑
的可能,但因為韓將軍從頭到尾就否認,最後就是這樣。而在偵察到審判中韓都把責任推
給下屬,所以~~
至於立法委員吳斯懷說,把軍法移出國防部是個錯誤,以前這些委員最喜歡講的就是,一
般法院判太輕,所以沒有用,這也是他之前講,要有棒子阿。
我自己認為就算在軍法院時期,這個案子結果也很難不同啦,我認為軍法的定位是有問題
,但不代表軍法官不看案子啦。
很多事情難核銷可理解,但這件案件剛好不是!部屬說可用司令特支費,司令也同意了!
而案子幾個特別的是,國防部到底規定加菜金怎樣用的以及如何解釋。而調查局花蓮縣調
查站怎會知道這件事情,一定是有人檢舉吧!誰會檢舉,知情的人是誰呢?不就是~~~~~
4.附註、心得、想法︰
這案過了一天 現在貼應該會比較少政治口水 吧(?)
稍早掃完一輪臉書上關於這個特赦案的文
我想這算是不同一般大眾媒體所報導的觀點 供參
也附上文章開頭所提的 洪佳業檢察官的文章連結如下
https://reurl.cc/Dy6rdQ
有 1400 多次分享 其中不乏許多律師與事務所粉專
自己看來法界人士對於總統針對韓少將的特赦案
是蠻有意見的
畢竟依判決內容 韓少將是明知違法故意為之
下屬告知後還脅迫下屬 且事後堅不認錯
嗯......
不過話說回來
純以政治上來說或許真的是相當傑出的一手吧
這點某種程度我其實也蠻認同
至於總統針對 該種判決內容 所做出的特赦
會對未來台灣司法/基層國軍會有怎樣的影響
窩不知道
就留待未來給時間去證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