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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蔡英文總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
「特赦貪污少將韓豫平」。
(以下事實係依據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108年度軍上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
韓豫平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參謀長(級職:少將),為花防部指揮官之軍事幕僚主管。韓豫
平把國防部所發的「演習有功單位團體加菜金」,拿來核銷部隊請客支出,請前來花蓮玩的
「下屬的家人」(非軍人)吃海鮮餐廳。韓豫平為了報帳,因此:
1.當場請店家開立假收據(明明是7月用餐,但要求店家開立8月的收據);
2.因為國防部明定,加菜金不得用於民間人士之支出。韓豫平因此指示下屬,寫一個簽呈,
在此公文書上虛構假的用餐人員名單(吳柏慶一兵等4員…簽呈上寫的用餐名單都是軍人),
虛構加菜金是讓這4名官兵使用,然後自己批准,讓會計人員誤以為此一支出符合規定,因
而支付經費。
3.事後韓豫平為了避免被發現,還指示下屬用電腦製作假的「花防部104年8月20日餐敘人員
名冊」後作為簽呈附件才把公文歸檔。
4.過程中多名下屬質疑違法,至少3人向其表達反對,但韓豫平均一意孤行。
5.其他實際配合違法核銷的下屬,也已經依偽造文書罪,經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如行政士
陳正博)。
6.韓豫平在偵查和審判中滿口謊言,出事了就把責任推給反對無效、只好依韓豫平自己指令
去報帳的下屬。除了上述製作假名單、假證據之外,還曾經要求下屬串供(證人陳正博於偵
訊時證稱:「我將簽呈陳送韓豫平批示時,有提醒(韓豫平)餐敘人員名冊上之人員,沒有實
際參與(餐會),韓豫平請我將官兵教育好,不要亂講話或是不要讓他們知道」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