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6672589 (願陽光與你同在)》之銘言:
: 黃國昌表示,
: 當政府的防疫政策,將人民生活包括行動自由在內的各個層面與快篩連結,
: 提供充足且可負擔的快篩,就應該是政府的責任;
: 當企業的自主防疫,將勞工的工作權與快篩連結,
: 提供受僱者必要的快篩,就應該是雇主的責任。
其實國昌老師這一篇最重要的是這個。
上下是兩件事。
先從下面那段來說,那講的就是「公司自主加蔥」,國昌老師最愛的加蔥。
要求員工快篩陰才准進職場,那快篩從哪來.....
網路上有一些網友說「公司要我快篩陰,但不提供我快篩」。
也有一些網友說「公司給我實名制的錢,但要我自己去排,我要上班啊幹」。
國昌老師的說法就是,你公司這樣加蔥,要求員工快篩陰,你就要提供快篩。
這很左膠,是我們習慣的國昌老師,沒有被盜帳號,很好。
因為在台灣很多慣老闆就是出張嘴,大不了補貼你錢,實名制的錢,你還是得自己買。
沒空排實名制去買貴貴的快篩,差價自己貼,老闆就給你實名制的錢。
國昌老師願意為這些個案發聲嗎?
還是只是這樣一篇文字「應該是雇主的責任」就算了呢?
嗯哼。
上面那兩行,就是另一個層面了。
國昌老師沒有具名,但那講的就是我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指揮官 陳時中 部長
「政府的防疫政策把行動自由與快篩連結,政府就應該提供快篩」
陳時中在很多政策上都用到快篩,這個在共存國家中是比較屬於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模式:
確診輕症無症,3+4(有打疫苗),第三天快篩,陰性解除隔離,陽性的話再隔離四天。
接觸者,0+5,每天快篩,陰性可出門。
使用這種「類新加坡」模式的政策,卻沒有像新加坡一樣政府提供足量快篩就尷尬了。
其實台灣可以不用「類新加坡」模式的,不是每個共存國家都用快篩當政策。
但既然選了「類新加坡」模式,政府應該提供快篩,這點是陳時中有點沒拿捏好的。
國昌老師其實很有他的風格也講的很對,文中也不經意的左膠病發一下。
真的是我們熟悉的國昌老師。
國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