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22565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公燈處涉圖利陽明山國際大旅館 前處長陳榮興等11人被訴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處長陳榮興,疑接
受民代關說,涉嫌指示下屬替侵占公有地而被追徵補償費的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
圍籬,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陳榮興、時任公燈處花卉試驗中心主
任宋馥華、技工張家豪、黃銘鴻,以及涉案廠商盛資機電實際負責人楊逢隆、紹益科技實
際負責人林良益等11人。
檢廉調查,陳榮興疑似遭民代施壓關說,涉嫌指示宋馥華替侵占公有地而被追徵補償費的
陽明山國際大旅館,拆除公燈處所圍起的圍籬,陳榮興、宋馥華因而捲入圖利官司。
陽明山國際大旅館因違法佔用公有地當作停車場,原須支付補償費130萬元,但依公燈處
規定,若業者限期內返還可減收補償費,業者後來依約繳清減額的40萬補償費後,卻仍繼
續佔用該公有地。
前年1月間,陳榮興疑似被民代施壓關說,明知旅館業者仍繼續佔用公有地,卻涉嫌指示
宋馥華幫旅館拆除公燈處圍起的圍籬,形同圖利旅館業者少繳90萬元補償費。
除了圖利旅館業者一案之外,負責路燈會勘、施工及發包採購業務的技工張家豪、黃銘鴻
,也被檢廉查出,涉嫌於2019年間收取4家業者的賄賂及不當飲宴招待,並以提供較易施
工及利潤高的品項給4家業者施作當回報,2名涉案技工的不法利益合計約10萬元。
5.附註、心得、想法︰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上午起訴11名北市府官員與業者 罪名為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行賄
、收賄等罪嫌
公務員圖利罪可以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公務員收賄罪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這些公務員 偵查期間沒有認罪
未來法官如果判有罪的時候 刑度一定都是5年或7年以上起跳 是要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