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926819
: 獨家》指揮中心研擬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 就可取得口服藥
: 要PCR陽性並且取得醫師的處方箋;記者會結束後,陳時中和專家討論開立口服藥與綠色
: 通道事宜,討論是要「PCR陽性」經醫師評估後才給藥,還是「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才
: 給藥,陳時中在會議中認為,與其計較1成的偽陽性,多給藥還是比少給藥好,因此研議
: 改成只要「經醫師評估」,「快篩陽性」民眾就可以取得口服藥。
基本上不管是要「PCR陽性」還是要「快篩陽性」後給藥,
重要的是另外開篩檢站、門診或是利用基層診所。
因為如果還是擠在急診驗快篩,急診還是會被採檢塞爆,
如果再加上「快篩陽性」給口服藥,
因為醫生需要一段時間問診開處方簽,塞車會更嚴重。
所以可以考慮醫院另外開急門診、在篩檢站或是基層診所執行這種工作,
急診就不負責這種業務。
另外,也可以採檢時同時PCR,「快篩陽性」後先給1-2天口服藥,
PCR確診後再給剩下的口服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