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議題被洗整天了,不就警察沒開單
而已也能吵喔。目前新制度應該只是取消受理民眾檢舉違停並不代表違停罰責取消吧,那
警察當下不開就代表警察失職不嗎,至於是否施壓只有兩位當事人知道吧,既然選擇不公
佈密錄那也沒啥好說的,警察下去。
巧芯的問題是出在亂凹臨停吧,小弟活了數十年第一次知道車子熄火也算臨停勒,還是她
是車子未熄火就去旁邊吃飯?公佈的影片看不出停多久,但吃個飯應該少說也是10分鐘起
跳吧,要是還跟朋友吃應該都會更久吧,臨停...臨你老母的老母啦。
「臨時停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9款規定是指車輛因上、下人、
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紅線路段全天皆不可停車或臨時停車,故只要「停止於紅線路段」,無論時間長短、駕駛
是否在車上、車輛是否熄火,均屬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