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latinum500a (變形驚肛AAA)》之銘言:
: 阿這樣他只是聽了別人的說法
: 頂多不小心傳謠而已
: 怎麼被搞得像他是大壞人
: 好像是他造謠的
platinum500a你可能搞錯造謠的意思了。
造謠的一個前提是「散佈於眾」,至於不實訊息「是不是自己講的」反而不是要件。
法律是這樣寫的:「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
並沒有「那句話不是我講的」就免責,關鍵是在「散播」那個不實訊息。
舉個例子。
比方說,有個朋友早上傳LINE給我,說昨晚歐冠決賽梅西個人連中三元,讓西螺飲恨亞軍。
我起床看到心情大悅,也不確認真假,就把這件事貼在PTT,
恭喜西螺跟姆斯一樣成為八亞王。
「散佈謠言」的變成是我,而不是我那朋友。
這樣的例子你能懂嗎?
PS.
幹他媽的我支持的隊伍又輸了.....
作者: CyBw 2022-05-29 10:51:00
推正確觀念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22-05-29 10:51:00皇馬國際賽不是挺弱的嗎
作者:
colchi (柯奇)
2022-05-29 10:53:00西螺的醬油不錯,與東泉辣椒醬並稱雙璧
長輩line群現在都用轉傳內容農場文代替早安圖了...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22-05-29 10:54:00散播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消息…沒做查證就傳達基本上就是所以他如果有講出消息來源,那他就沒事,但消息來源會有事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0:55:00呃...法律不要只讀一半 造謠要成立要件很多的...
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2-05-29 10:56:00正常台灣人多少有在看新聞都知道,老人群組 “轉傳” 假消息觸法的案例不少怎麼會覺得轉傳不會有責任問題…
作者:
rwhung (畫一隻雞)
2022-05-29 10:56:00看消息來源要不要出來證實 (到底是要逼死誰)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0:59:00你要件都不成立了哪需要用到裁量權...
作者:
blue1234 (è–僧穢)
2022-05-29 10:59:00好想要王桑也叫我請進>///<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1:00:00現在政府想辦人大多數是社維63,要件有一個更大的是"足以
作者:
proletariat (Die Ruinen von Athen)
2022-05-29 11:03:00謠言要有三分真七分假才有破壞力 全假就很難散播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1:03:00影響公共之安寧", 某甲造謠要有達此標準才能算的
作者:
duane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22-05-29 11:04:00很多孩子走了。排隊買不到快篩。郭董買的BNT即將過期
轉傳確實會成 PTT以前有人做懶人包被告成的本案的重點在於 不管要用傳染病防制法或紓困振興條例處罰 都要符合「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 我覺得這個要件很難過
作者:
ilovptt (我帳號辦了三次還不成功)
2022-05-29 11:12:00違法之故意,是要件之一,如果檢察官起訴,就是認為郭明知醫護說謊還傳謠喔。我覺得既然要澄清「傳謠也有可能觸法」,就應該把「哪種情況下傳謠觸法」也講一下,否則造成寒蟬效應,應該也不是王桑希望的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1:14:00不是 你知道三百萬那條要件更嚴嘛....
作者:
yonggan (dang)
2022-05-29 11:15:00皇馬連過三關,英超王當之無愧,幫利鳥QQ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2-05-29 11:16:00我舉社維63是實際上有人踩中地雷過的 要件更輕轉載會罰 是成立要件的一部份 要達成 違法 需要全都成立重點是全不是任一...
我查了一下 5/20還真的有個轉貼3分鐘刪文被罰3萬的~~
所以T董你覺得今天Lec有辦法Monaco領跑到收工嗎?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2-05-29 11:58:00很多孩子這件事~上法庭用一句話即可"我覺得超過三都是多"
不過實際上我也沒有提到轉傳不罰 傳遙在我認知一定會罰 只是我認為源頭應該比傳遞更加被重視 不懂一堆人直接滑坡不罰是什麼心態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2-05-29 12:01:00很多人也轉傳過無敵星星 理解為勇敢染疫~"不實"有更多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