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看到塔綠班又在扯實質影響力
: 我只好又說一次
: 當初鄭文龍(扁案律師)的論點是
: 陳水扁對於龍潭購地案沒有職權可以決定
: 所以雖然後來龍潭購地案有依照陳水扁的意思(李界木提案)改方案
: 但因為他沒有職權
: 所以不是聽陳水扁的命令改的
: 所以陳水扁應該無罪
: 但判決書上寫得很清楚
: 幾個相關單位一開始都是反對李界木提出的方案
: 而且是一再的全部都反對再反對
: 但是陳水扁後來召開一個會議
: 把幾個相關單位的大頭通通叫來
: 開完會以後所有大頭全部改口同意了李界木的方案
: 判決書裡也說了
: 法院知道陳水扁沒有這方面的職權
: 但是那場關鍵的會議跟幾個相關單位意向的一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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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明那幾個大頭是聽命於陳水扁的命令才同意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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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事實判決書上都有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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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法院說,雖然陳水扁沒有這方面的職權
: 但經過那場會議以後
: 實質上影響了龍潭購地案的方向變更
: 這就是法院說的實質影響力!
: 所以所謂的實質影響力恰好說明人事物俱在的鐵證
: 完完全全的事實陳述
: 不是塔綠班說的,法院為了定罪所發明出來的名詞
: 所以很關鍵的一點就是陳水扁召開的那場會議
: 有趣的是
: 審案時游錫堃還否定有那場會議存在
: 但可惜參加的人太多
: 他沒辦法胡扯
馬迷g通篇在幻想耶XDDD
你一定沒真的看過裁判書...
首先龍潭購地案是辜成允與吳淑珍的事情
吳淑珍好友蔡銘哲擔任其中穿針引線的角色
然後李界木(時任竹科管理局局長)受吳淑珍委託,扮演主導成行的人物
李界木想推動先租後購,也就是政府先租下龍潭工業區,然後再慢慢編預算買下
然後主計處表示先租後構方案會造成科管局基金財政困難,所以打槍李界木
吳淑珍告知陳水扁(註:這邊是說告知陳水扁推動困難,藍腦不要超譯)
並安排李界木當面跟陳水扁報告
陳水扁聽完報告,就找來行政院長、副院長、國科會主委等高官來開會
並指示就實施先租後購
然後蔡銘哲借郭淑珍的外國帳戶,叫辜成允匯錢進去
所以看懂了嗎?
裁判書從頭到尾都沒有說
陳水扁知情吳淑珍有收辜成允的錢
陳水扁從頭到尾就是公事公辦
我知道你那藍藍的腦死都不信
好啦乖拉
我節錄給你看:
吳淑珍得到蔡銘哲之報告,乃將該案情形告知陳水扁,並徵得其同意,以電話通知蔡銘哲
,表示陳水扁要了解推動之困難,請蔡銘哲轉知李界木前往總統官邸,直接向陳水扁報告
。李界木即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底,在蔡銘哲之安排下進入總統官邸,當面向陳水扁報告所
面臨之難題,陳水扁於聽取李界木之報告後,遂允諾會向行政院進行了解,以解決此事。
陳水扁為解決此問題,立即於九十三年一月上旬召集行政院院長游錫堃、副院長林信義、
國科會主任委員魏哲和及科管局局長李界木等人,在總統府進行會商。會議中先由李界木
報告龍潭工業區併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相關事宜。林信義則表示不同意見。游錫堃更提
及:這個時候選情很緊繃,如果推動是否會引起一些困擾。經短暫討論後,陳水扁即當場
裁示:該做就要做,不能因選舉或外界有質疑就停頓,龍潭案即採用第一方案,以先租後
買方式取得,
我就問你
如果陳水扁從頭到尾都知情,那為什麼還要找來李界木報告???
你那藍藍的腦都不會思考嗎
而且我真的很肯定你沒看過裁判書...
馬迷g阿
你對扁案的認知就是看中時、聯合、TVBS等名嘴的二手傳播吧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