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真的是中央要負最多責任
光 盡速 這兩個字都無法給個定義 說真的 有些人認為要病逝1小時內就火化才叫盡速
但也有人覺得兩三天或一週內也算很快 要怎麼說
像台中夜店大火就"很多"人死傷 可是城中城大火就傷亡還好
阿里山火車事故也是"很多"人傷亡 但普悠瑪太魯閣就不太嚴重
像"很多"這詞就會不同人有不同感受 遇到對象不同也會有不同標準
指揮中心很多規定 什麼3+4 自主健康管理 居家檢疫 其實很多人可能都不是真的很懂
所以NN爸若真不太懂這些也是常理 但我覺得NN爸要負點責任的是 很緊急時
就應帶孩子直衝醫院了 就算事後真的被罰 若錢能換得回孩子的命也值得
最後指揮中心還有個自主應變 這要怎麼解釋 有人確診所以他覺得情況非常危急
但實際可能沒怎樣就直衝醫院急診 這會衍生很多種狀況
就是因為太多很模糊的字眼 所以會有些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