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放載點釣魚非常惡意
但是看了新聞原文
發現這點好像還沒被確定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814158
因為林義傑遭到檢察官質疑,可能在網路放載點
提供民眾下載,有釣魚之嫌,但他除了受訪時,
大喊這是莫須有。
可是看很多評論
好像都確定他有釣魚行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611000972-260402
林義傑在2021年7月,成立了「真相智財顧問有
限公司」,從成立公司開始,他們就去取得國外
的電影公司影片代理權,再自己大量上傳影片片
源到分享網站,民眾看到以後,下載轉傳
(BT,下載時同時散佈)
檢察官講到這個點
很嚴重欸
他們有上傳影片的話
他們本身就是搞盜版的源頭
那原本的電影公司可以告垮他們欸
盜版到處都有 他們有需要自己放餌嗎?
還是透過這樣 他們比較好收集證據
當智財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