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海協會當年的原文..
"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采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
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并提出了具体表述內容,其中明确了海峽兩岸均堅持
一個中國的原則...11月3日貴會正式來函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
"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并接受貴會的建議。...現將我會擬作口頭
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
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
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重點是海協會雖然前面說尊重並接受,但是在後半段的口頭表述要點中根本沒提到
各自表達,只說事務性商談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
人家後面要點都說得很明了,雙方同意一個中國,但根本沒講到各自表達,還抓著
對方說充分尊重並接受的點,認為有各自表達的空間,不知道這種認知除了誤導別
人還有什麼用?
我覺得統促會的網站解讀得很好,雖然我不贊同他們的立場
"由上可知,海協會的態度是:第一,在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前提下,
“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第二,海協會的
“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是指在“事務性商談中”才可以不討論,而在涉及國
際正式場合時,如聯合國代表權,世界衛生組織(WHO)等代表國家的正式場合下,
“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是不能模糊的...對于海協會沒有同意海基會提出的“用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
的回函,海基會沒有表示异議,意味著共識已經達成。"
所以人家也可以說你海基會沒去函抗議各表部份從海協會口頭報告中被忽略掉,那
也可以表示你海基會同意其實不需要各表囉?
真的是回力鏢打到自己啊,K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