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千古名言,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NN8要告消防還是衛生單位怠惰,
那他必須要先證明他們怠惰,
我相信不可能僅憑間隔時間來證明,
畢竟新北一定有能力提出當時忙碌狀況,
來佐證他們沒有怠惰不作為。
甚至CDC也不敢說這種執行上有什麼明顯錯誤,
CDC要求同時出車、通報醫院跟衛生單位,
那出車後無法通報醫院跟衛生單位算同時嗎?
要同時做到的結果就是確認時同時出車,
反而這樣才是達到CDC的要求標準。
至於衛生局有沒有人值班,有沒有人接其他電話,
只要這件事情是有的,NN8就不會贏,
這也是為什麼新北一直希望走司法,
但綠營都希望不要告好讓事情燒下去。
另外一點要告的是提供音檔,
但我覺得這更不會贏,依法就沒有提供橫向聯絡的必要,
說新北騙說個資聲紋也不會贏,
因為本來就沒有誰能來驗證某一通電話有沒有個資聲紋,
政府資訊公開法裡面如果有牴觸那不提供本來就合法。
總而言之我很希望NN8早點告把這事件結束,
但說真的我覺得不會是他想要的結果,
最後說不定還會被「法院認證」然後漫天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