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再炮論文案

作者: isaacting (2312312)   2022-07-10 12:01:56
我昨天提的我們實驗室八成相似其實是誇飾法
但我想在這邊再提一個論證: 就是我跟眾網友都在砲這個林抄襲事件
但是,我想請問大家,我寫的文章有跟誰的相似呢?
疑~我們都是寫林智堅的抄襲事件阿,我們所討論的事件跟引用的資料幾乎都一樣
,都是來自於王鴻薇,但因為我在114待過,所以我會引用我在114的自身體驗
有其他在112待過的,他們也會談論112的經驗,又或是我是理組的,所以我的論文結構
可能會跟文組的不一樣,所以我切入的角度也會不一樣。
這邊就會很明顯地發現,只要每個人的自身經驗不同,寫出來的內容就不可能全部相同。
那我真的想請問一下大家,林跟余經驗是一模一樣喔?!
我完全同意他們都以林智堅的選舉作為研究對象,但是按照我之前的論點,只要自身經驗
不同,寫出來的內容就不可能相同,這就是強而有力的論述。
我跟其他人都是在炮林的抄襲,我也都是在看王鴻薇的資料,我也是沒有copy+paste喔
作者: what1026 (XRX)   2022-07-10 12:03:00
徐是誰
作者: byguy321 (受體革命)   2022-07-10 12:04:00
是余喔
作者: what1026 (XRX)   2022-07-10 12:07:00
給你資料 如何詮釋本來就不可能一樣,這沒啥好護的,就算完全相同的字,教授看到也會叫你改掉,不可能就直接交上去
作者: amothia (Ting)   2022-07-10 12:08:00
死忠仔就是能解釋給你聽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2-07-10 12:08:00
算了啦 等等天獅又跑來盧還是你就是想召喚天獅?
作者: byguy321 (受體革命)   2022-07-10 12:09:00
我目前看到最屌的護航是:余抄林、所以林沒事但是余抄林的部分是問卷的設計,所以算引用
作者: skyexers (g(y))   2022-07-10 12:09:00
想被告膩 年晃葛葛都開示 沒有要跟你討論論文細節啦~~~~
作者: byguy321 (受體革命)   2022-07-10 12:10:00
即便余抄林的部分算抄襲,也不到余整本的10%,不會被撤
作者: JUSCO (其實統計沒那麼難)   2022-07-10 12:10:00
余抄林 林超級大氣 不計較也不題告
作者: byguy321 (受體革命)   2022-07-10 12:11:00
但上述說法會造成國安局長有嚴重學術瑕疵
作者: JUSCO (其實統計沒那麼難)   2022-07-10 12:11:00
現在身陷疑雲 也不會叫余出來澄清果然是同們師兄弟 超級有義氣這樣有情有義的人 桃園選民還不投爆!!
作者: iamsocool (焚琴煮鶴殺風景)   2022-07-10 12:11:00
我相信你沒有Kobe+past畢竟如果錯字都一樣的話 那...
作者: charlies (中和獵人)   2022-07-10 12:56:00
抄襲就大方承認 承認我就很欣賞 也許會投給你
作者: cactus44 (鋼彈仔)   2022-07-10 13:10:00
現在余完全找不到人被失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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